山东聊城一村民签承包协议大意惹纠纷,200多棵小树遭遇“黑手”

聊通社 2021-07-15 23:56:09

在乡村的路旁沟边植树,不仅可以防止水土流失和美化环境,而且还可以给种植者带来经济效益。

然而,日前在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一段长达600米的生产路沟渠旁,今年春天新栽植的数百棵小杨树却遭“黑手”,横七竖八倒在坡前,而种植的村民也因承包协议疑似存在纠纷,自己的权益不知道该如何获得保护。

2021年7月15日,聊城市茌平区杜郎口镇丁楼村一村民通过今日茌平公众平台反映,他承包村里一条生产路旁的沟坡上栽植的近200多棵杨树遭人损坏。

事后,该村民及时向当地所在乡镇领导作了反映,同时也向辖区派出所报了案。

不久前,反映此事件的村民也收到了派出所民警送来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这份决定书显示,该村民栽植的小树林被破坏一案经调查存在合同纠纷的情形,根据相关条款,决定终止调查。

那么,这个让民警种植调查的合同纠纷,究竟存在哪些纠纷?

该村民提供的与丁楼村村委会签订的一份承包协议书显示,2010年2月份,村民丁某成承包了该村一地段东西路沟一条用于种树,承包期为30年,据其称当时向村委会共缴纳了1000元承包费。

这一协议的最大疑点,就是签署日期为2010年2月30日。

众所周知,二月份是没有30号这一天的,但承包者的解释是当时到了月底最后一天,就不假思索地以为是30号,没想到,这也为今天的纠纷埋下隐患。

在过去的10年中,承包者一直在沟边种树,虽然成活率较低,但也相安无事。今年3月份,植树节期间,该村民又在承包的沟旁栽植了数百棵杨树。

谁料,进入6月份,才长了不到三个月的小树开始遭到一些村民的损坏。这些村民多为路的另一侧有农田的村民,他们可能觉得沟坡冲着他们的地头。

尽管离得很远,但觉得此前沟路坍塌、拓宽时占用了他们的地,沟旁冲着谁的地就该归谁种植。

为什么这些村民在前些年和今年承包者种树时没人管,而到6月份又齐刷刷向正在生长的小树猛下“杀手”呢?

据承包者反映,是因为自己因举报某人违规参加选举问题而遭到的报复。但对于这一说法,并无证据证实。

目前来看,反映问题的村民需要证明这份承包协议的合法性,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其他村民的纠纷也就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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