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裸死在前夫家中,这事该怎么办?

枫语联翩 2025-01-17 18:36:17
(1)

一段视频显示;

一位叫王静的女子意外去世,竟然裸死在前夫家中;

2022年8月9日,王静在与现任丈夫陈绍林婚姻存续期间,裸死在了李浩的家中;

李浩称,发现王静情况不对就立刻报了警,当时法医也来了,衣服是法医因工作需要脱掉的;

而陈绍林则坚持认为李浩与王静感情出轨,发生了婚外情。

妻子裸死在前夫家中本就让陈绍林憋了口闷气,更让他没想到的是,王静的母亲在几个月后又因为他对王静的后事不闻不问将他告上了法庭;

陈绍林称,自己与王静关系并不好,王静怀孕后查出有艾滋病而引产,这让两人之间有了隔阂。

而王静的母亲则表示陈绍林是倒打一耙。

(2)

当事人之一已经死亡,死人无法开口说话,有些事实已经无法还原真实情况;

先假定王静与前夫并无过度行为,只是出于某原因而见面,聚到了一起;

即使如此,在现任丈夫看来也足够恶心的;

毕竟感情都是自私的,前任和现任是排他的存在,是竞争的关系,也就天生带着敌意;

然而,恶心归恶心,有责任感的人作为现任还是会尽法律义务,为对方处理后事。

但假如两人发生了越界行为,那么对于现任而言,简直就是一种人格上的羞辱,是一种尊严的损伤;

即使明白法律意义上对方依然是自己的老婆,但是想要尽到处理后事的义务,道德上已失去自觉性;

法律上有义务,而道德上却已失去约束;

就会出现类似陈某,撒手不管对方的后事了。

假如王静母亲明白这其中的道理,就最好自己为女儿处理后事;

或许前夫李浩也可以主动承担一些义务,以曾经的伴侣和现在的朋友身份来处理后事,也未尝不可;

但这也都是道德层面的协助,而非法律责任;

如果能用这样的方式解决问题,纠纷也不至于闹上法庭。

而如果王静没有家人,没有父母,前夫也执意不肯尽道德上的协助,或者王静母亲也不甘心自己承担责任;

法律上就只能追究现任丈夫,让现任承担责任。

此时,现任就有点吃瘪;

明明是对方在情感上出轨,对不起自己,自己却还要尽到法律责任;

怎么看这件事也觉得不值当;

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人就觉得不公平,不愿意面对。

(3)

法律只规定了在人活着的时候,如果出轨,在道德上对不起另一方,则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

法律却没有规定,假如一个人出轨对不起另一方,在死亡时另一方是否可以放弃法律责任;

法官当然可以照本宣科,判决现任丈夫赔偿或者道歉,强制其承担责任;

但在一个人的正常情感判断中,总是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

在道理上无法令人心服口服。

这留给公众一个现实的问题:假如在婚姻中一方出轨对不起另一方,另一方还需不需要尽到法律责任?

假如是需要的,那么婚姻中的情感欺骗,出轨和不公平如何填平?

除了少分共同财产,还有没有其他弥补的方式?

这个问题也类似父母生了一个不争气的孩子,处处惹事生非,欠下债务让父母来兜底擦屁股;

做父母的痛心疾首,能不能放弃不管这个孩子?

在未成年期自然是不能,自己生出来的孩子要承担起抚养责任;

两个人选择进入婚姻关系,就是默认要承担婚姻内的法律责任,不会随意置之不理;

自己做的选择,哪怕咬牙爬着也要承担下去;

然而,婚姻中的情感不忠让吃瘪的一方只能捏着鼻子咽下去吗?

(4)

婚姻当中的不公平对于情感带来极大伤害;

有很多不公是无法用法律去补平的;

想要婚姻稳定,在踏入婚姻的那一刻就默认双方都同意不会在情感上欺骗对方,不在道德上亏欠对方;

这种默认是一种默契,也是一种自律,要自觉自愿的履行;

由此,情感才能保持最起码的稳定。

然而,人这类生物有个极大的特点,就是内心极容易变化;

尤其是爱情;

今天愿意,明天不愿意;

今天自律,明天做不到了;

今天喜欢,明天不喜欢了;

俗称变心了;

一个人变心了,默认的承诺现在不再履行了;

你拿她或他有什么办法?

婚姻要谨慎,选人要擦亮双眼;

然后要做好准备,今天的这个人到了明天是会变化的;

如果你依然无怨无悔,愿意冒风险尝试一次婚姻;

那就愿赌服输,为爱冒一次风险,也敢于面对任何结果。

(作者:韩枫,华东师范大学/法国里昂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欧美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如果你看了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你的想法,欢迎留言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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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语联翩

简介:以独特视角看世界,注重个人成长与职业发展,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