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大力为基层减负、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由基层开具的证明大幅减少,但不合理开具证明的情形仍在一定程度存在。半月谈记者走访发现,一些企业和单位依然要求居民到村、社区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政审证明”“贷款证明”“家庭困难证明”等。这让村、社区犯了难。(最新《半月谈》)
“奇葩证明”无疑是一种荒诞的存在。2015年以来,我国出台多部文件进行整治,各地区各部门也积极行动,取消了大量证明事项,减轻了基层组织和群众“证明负担”。但从记者最新走访来看,“奇葩证明”仍未绝迹,让基层组织犯难——开,没有政策依据,有些证明还有风险;不开,群众无法办事有意见。
比如有社区干部反映,“去年一位居民因办理保险业务来开婚姻关系证明,明明有结婚证,但保险公司就是要社区开证明。”这表明部分“奇葩证明”仍然“阴魂不散”或者“死灰复燃”,既折腾群众,又为难社区。而要求开“奇葩证明”的主要是银行、保险公司乃至高校等,这类单位需要吃“精准罚单”。
原因是,这类单位要求开具的证明,有的已经明确被取消,再要求提供没有政策依据;有的证明存在法律、责任等风险,相关单位涉嫌规避责任、转嫁责任;有的证明实为重复证明,纯粹是在瞎折腾人。对此,从相关群众到涉事基层组织再到有关方面都要明确拒绝,并对索要“奇葩证明”的单位进行适当惩罚。
某些单位索要的证明,也应该参考“法无授权不可为”,即没有政策法律依据,不能胡乱索要证明,否则就是减损居民权益,增加居民义务,不符合法治精神。轻则有必要对其进行约谈,重则应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同时,还可建立索要“奇葩证明”黑名单,将这类单位列入其中进行公示。
也就是说,那个单位索要“奇葩证明”,就应该让它吃“精准罚单”。这既需要相关群众、涉事基层组织投诉起诉,也需要有关方面积极受理、严肃处理。只有如此,才能惩戒“奇葩单位”,警示其他单位;也才能为基层组织和群众减负。可参考、依据的相关制度有《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等。
既然部分单位想通过索要“奇葩证明”逃避自己责任,就应该偏偏追究其责任。如果现行制度还不健全,就应该进一步完善制度,为追究乱索证明的单位责任提供更充分的法规依据。也就是说,有关各方不能被动应对“奇葩证明”,而是要主动作为,在事前、事中、事后对“奇葩证明”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治理。
有学者建议,要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各类证件的电子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凡可网络查询的,不再要求群众到村(社区)开具证明;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梳理分析开具证明事项,按照相关政策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该自己核实的要自己核实,不要“甩锅”基层。这些良言也值得倾听。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绝大部分的“奇葩证明”已经被取消,而至今仍然残存的,则是“难啃的骨头”,主要原因是,索要证明的都是一些分散的企事业单位。除了从制度层面对“奇葩证明”进行设防、追责外,还需要银行、保险等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精准指导和监督,尽力减轻证明类负担。
总之呢,开过证明的,都领教过: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无助感觉!最吐血的是证明开来了,回到办事处,接待你的是另一个,所开的证明看都不看就回给你,一句:这些证明不用开的。但又会要你再开另外的证明!你当时是不是:要么自己脑出血,要么真的想打人?
对,开证明还得说好话,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