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第三届京津冀自贸试验区联席会首次在京召开。会议发布了新一批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成果及三地自贸试验区15项改革创新实践案例。其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联合报送的《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同机制 助推“同城效应”新发展》入选2024京津冀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实践案例。该案例亦入选北京市“两区”办发布的《“两区”建设第四批市级改革创新实践案例》。
该改革创新实践案例从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工作机制,拓宽司法保护领域;建立技术类案件协同审理机制,提升司法保护质效;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会商研讨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建立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培养交流机制,推动三地法院深度融合;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资源共享机制,促进三地法院优势互补等五个方面总结了北京法院牵头京津冀三地法院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同机制的主要做法,并从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同机制走向纵深、区域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质效协同提升、专业化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审判人才队伍逐步形成三方面梳理了协同机制的实践效果。全面展示了北京法院精准聚焦“两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需求,积极担当作为,以构建紧密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同格局服务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建设的有益举措与创新实践。
今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十周年、北京自贸试验区设立的第四年,北京高院将立足新起点、抓紧新机遇、紧扣新任务,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全市法院依法高效履职,为推动京津冀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案例
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同机制助推“同城效应”新发展
加强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同对于司法护航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具有积极意义。北京法院牵头京津冀三地法院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同机制,通过签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案件协同审理、知识产权保护会商研讨、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培养交流和知识产权司法资源共享等机制,不断提升协同发展动能,推动裁判标准统一,形成更为紧密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同格局,为服务保障京津冀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发展建设提供司法支撑。
01
主要做法
01
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工作机制,拓宽司法保护领域
为加强三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协同联动,确保三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一致性,京津冀三地高院共同签署《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首次从制度层面建立三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同体系,明确共建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提升机制、知识产权保护联合调研机制、知识产权司法资源信息共享机制、知识产权服务保障科技创新机制等九项合作机制,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推动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牵头天津三中院、河北雄安中院会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推动三地高院框架协议走深走实;北京互联网法院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河北省容城县人民法院联合签署《加强版权司法保护及治理合作框架协议》,将三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细化拓展至版权领域。
02
建立技术类案件协同审理机制,提升司法保护质效
为解决地域关联技术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协调难度大、司法保护水平不一致等问题,三地法院建立院长带队互访调研机制,就存在地域关联的案件,在送达、保全、技术事实查明等方面,特别针对技术类案件现场勘验等困难相互提供支持,解决技术类案件跨域审理难题。组织召开跨域知识产权法官会议,研究解决三地知识产权审判中遇到的共性问题,着力为三地知识产权案件权利人和受侵害人提供高水平司法保护。
03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会商研讨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针对三地法院在技术类案件、重点领域或新兴产业相关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建立知识产权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会商研讨机制,通过指定对接部门和日常联络人等方式建立沟通平台,加强工作联络与信息互通,通过轮流主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开展典型案例共研、裁判思路共商、审判经验共享,推动三类案件法律适用及裁判标准统一,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04
建立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培养交流机制,推动三地法院深度融合
以往各地法院独立工作,人才流动和交流不足,导致知识和经验共享有限。为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秀经验的广泛传播,提升人才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减少审判经验的差异,充实知识产权司法队伍力量,增进优势资源互补,三地法院构建协同培育专业人才特色模式。选派优秀青年干警跨域跟案学习,打造同堂培训、异地授课等多元化学习平台,筑牢京津冀三地知识产权审判人才成长基础。通过科学合理、渠道畅通的专业交流研讨,深度推动专业人才优势互补、思想互融,切实增强推进协同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了以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提升的良好效果。
05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资源共享机制,促进三地法院优势互补
为打破信息孤岛,解决关联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信息共享不畅问题,三地法院针对各自优质线上线下培训资源、典型案例、类型化案件审理指南等进行互通共享,探索建立关联案件检索、重大案件信息通报沟通等联动机制,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及时互通、共同研判知识产权司法大数据,提前防控和化解重大矛盾风险。发挥各自区位优势,在送达、保全等方面提供便利,共享技术调查官、纠纷调解员等智力资源。
02
实践效果
01
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同机制走向纵深
聚焦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及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行动方案等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重点任务,三地法院依托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同机制,加强对京津冀地区关键技术、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的跨域司法需求调研与保障,如北京互联网法院携手天津滨海新区法院、河北容城县法院共同走进滨海、雄安中关村科技园,为驻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面对面“定制化”司法服务包,全方位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激发区域创新活力。
02
区域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质效协同提升
北京法院聚焦“网络经营者相关法律问题”“数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跨域版权纠纷诉源治理”等主题,牵头京津冀三地共同召开知识产权法官会议、业务研讨会等,通过明确审理规则、确保裁判标准统一,为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跨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以京津高价值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经验辐射带动河北,促进三地法院审判工作提质增效,逐步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联动发展的区域知识产权司法协作良好态势。
03
专业化、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审判人才队伍逐步形成
依托三地法院知识产权人才交流培养机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接收天津知识产权法庭、河北雄安中院选派的优秀法官及助理3人次跟班培训与学习交流;三地法院举办的知识产权审判专业人才培训班等线上线下同堂培训已惠及京津冀法院干警百余人次。组织三地法院青年干警联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党日活动,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三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专业人才的协同培养模式已初步形成。2023年,京津冀三地法院共有13个集体、18名个人获评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等荣誉称号。
03
下一步工作计划
以知识产权保护协同机制的深入推进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协同提升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一是实质实效推进三地司法协同。持续推进立案、诉讼服务等事项跨省通办;适时开展跨域巡回审判;探索建立共同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联合发送司法建议等工作机制。二是加大调研成果转化力度。针对新业态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模式、新机制召开司法保护研讨会,通过决策参考等多种形式加强成果转化。三是加大人才交流锻炼力度。探索结对共建、英模宣讲、联合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新模式,促推三地法院人员交流常态化。
摄影:李鲲
编辑:刘昕瑜 刘宇航
审核: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