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唯一一个在敌国土地上建立的海外军事基地看它的假人权

冰毅谈情 2024-09-14 00:45:24

以关塔那摩虐因事件为例,给大家介绍下美国是如何对待这些恐怖分子的。大家都知道,位于古巴东南部的关塔那靡湾,是美国在海外最早建立的军事基地,也是美国唯一没有规定归还期限的海外军事基地。

作为美国的监狱,关塔那摩居然不是在美国本土,而是在和美国有敌对关系的古巴国土上,大家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你知道为什么美国人要把恐怖分子关押在古巴国土上吗?

1898年,美国和西班牙爆发了战争,古巴当时还是西班牙的殖民地,美国在这场战争中最终获胜,自然就占领了古巴。1903年,大家注意,这个时候的古巴还没有建立卡斯特罗的共产主义国家,连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十月革命都还没有发生呢,美国和当时的古巴,就在这一年签订了一份互惠协议,租借古巴东部关塔那摩湾临近的地区。清政府当年租借香港给英国,租期是99年,后来还能收回来,古巴可好,后来在1934年和美国又签了﹣份永久租用条约,理论上只有该基地被美国人废弃了,古巴才能要回来。可美国怎么可能会放弃这个宝地呢?结果1959年古巴革命成功,卡斯特罗上台建立了革命政府,自然要求美国归还关塔那摩基地。而且卡斯特罗还很有骨气,一直拒绝接受美国支付的租金,以此抗议美国对关塔那摩的非法占有,不过中间也曾经要过一次,后来干脆就不要了。因为美国和古巴之间没有建立外交关系,这个基地一直没有归还期限。所以,因为这样特殊的历史原因,就形成了美国在全球唯一一个在敌国土地上建立的海外军事基地。

但是这也不足以解释为何美国要把恐怖主义分子关在这里,关在冲绳军事基地不行吗?关在菲律宾不行吗?难道关在关塔那摩仅仅是因为离美国本土更近吗?关押得越远反而还越安全。

距离远近其实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无论关在哪里,一定不能关在美国本土。因为只要关在美国境外,就可以不适用美国法律,尤其是美国宪法中规定的被告人权利法案,对他们的判决也不能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而一旦适用美国法律,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政府就无法控制最后的诉讼结局。

所以,正是基于对恐怖分子宪法权利的考虑,才把他们统一关押在海外军事基地。既然这些恐怖分子的基本人权不受美国法律的保护,在这个地方发生各种虐囚事件,也就可以理解了。

恐怖主义与权利的边界关塔那摩发生大面积侵犯人权的现象,还有一个根源。由于其地成员袭击的对象是平民,而他们的支持者塔利班又不是合法政府,所以美方把这些因犯作为敌方战斗人员而非战俘加以对待,这一点很重要。为什么?

因为如果把这些恐怖分子看作战俘的话,就必须享有国际公约上所规定的战俘人权,但是要想享受这种战俘权利,又必须是日内瓦公约的缔约国,但是这些恐怖分子是基地组织的成员,根本就不是被承认的政府组织,所以,美国根本就没有把这场战争视为国家和国家的战争,而是一个国家和一个非法组织的战争,这样一来,恐怖分子自然就不能算作日内瓦公约意义上的战俘,而最多只能算是一般战斗人员,这样一来,他们也就自然不能享有所谓的战俘人权了。

现在大家应该明白为什么关塔那摩屡屡发生虐囚事件了吧?第一,关在美国境外,所以适用美国权利法案。第二,不是战俘,所以不适用有关战俘人权的国际公约。虽然恐怖分子也是人,但这个时候,天赋人权的观念好像就派不上用场了。你会发现,天赋人权也是讲条件的,也是可以通过各种方法加以限制或剥夺的。这样一来,在关塔那摩发生大规模侵犯人权、虐待囚犯的现象,就可以得到制度上的解释了。因为有了这两点保障,美国前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甚至批准了水刑、剥夺睡眠等16种强化审讯法,以赋予从囚犯身上榨取有用情报的权力。

还有更狠的,美国甚至还规定,如果对恐怖分子证据不足无法定罪,则仅仅根据具恐怖嫌疑就可以对其实施无限期关押。这可能让大家非常吃惊,对,这就是把人权看作至高价值的美国在对待恐怖分子时展现出来的人权观,这已经明显突破了现代诉讼文明的基本底线,因而在国际社会也遭到了很多坪击,政治外交压力很大。

虐囚事件的不断曝光促使奥巴马政府干脆宣布关闭关塔那摩监狱,但是关塔那摩前后关押过1000个囚犯,这些人换地方也不可能一蹦而就,也得慢慢做准备,比如当时就准备放在美国伊利诺伊州,但人家也不愿意接这个烂摊子,所以建新监狱的速度非常慢,反正建个200年,你也不能说我啥,我没说不接受,但你也得允许我慢慢分流啊。现在关塔那摩关押的囚犯少多了,这个数字是现在只剩200多人了。美国逐渐把恐怖分子分流到一些小国去继续关押,这些小国虽然必须听美国的话,但可以趁机要求美国给援助,借机敲笔竹杠。

大家可以看一部电影《反恐疑云》,讲的就是9.11以后美国如何对待这些囚犯的故事,一部分关在关塔那摩,也有一部分关在叙利亚和阿富汗,让这些地方的监狱对恐怖分子进行刑讯,以获取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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