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合格的民警,应该做的“四勤”即脑勤、口勤、脚勤、手勤。
八四年秋天,我刚刚入警。师傅就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小陈啊,一个合格的民警,应该做到“四勤”。
靠着“四勤”,师傅华为当上了县公安局长;我也当上了派出所所长;我的徒弟小米更是当上了市局副局长!

师傅说的“四勤”即脑勤、口勤、脚勤、手勤。
为什么要做到这“四勤”呢?师傅解释说:
脑勤
很多犯罪分子都是狡猾的狐狸,在与他们的较量中,只有勤动脑子斗智斗勇,我们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脑勤,可以提高我们思考问题的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
口勤
凡是不懂的地方,我们应该放下架子,有小学生的细心精神,做到不耻下问。业务不懂问同事,风俗习惯不懂问群众。

脚勤
八十年代的时候,破案的线索都是靠群众提供的。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所以我们要经常下乡,和群众打成一片,才能做到耳聪目明。发生案件时,我们也能够根据地形地貌,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为早日破案争取宝贵的时间!!
手勤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当时的笔录、写材料都是白纸黑字,如果没有过硬的文字功夫,是不能出色的完成任务的。只有手勤,才能做到熟能生巧、如鱼得水、左右逢源。
师傅的经验之谈,让我受益终生。它影响着一代一代的“公安人”。
这“四勤”,毫不夸张的说,它是公安机关宝贵的精神财富,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