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算养老金:十六个省市中,职业年金纳税的有几个

宜亮说 2024-12-01 13:54:37

江苏省这两个月退还了以前扣缴的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网上的朋友们对此议论纷纷。

有的退休人员确认:是退回了以前所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有的人引经据典:认为职业年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理所当然,退税根本不可能;

我个人认为:职业年金既然是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补充,就应该认为是养老金的一部分!既然养老金不纳税,那职业年金也不应该纳税。

且现今民争利、恶心退休人员,究竟有多大的意义!

我不懂法,您只当我信口一说。

闲言不多说,回归今天的话题:十六个省市中,职业年金扣税的有几个?

我统计了我所收集到的全国包括建设兵团在内的32个省市区和建设兵团的31个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后的《计发表》、《审核表》、《核准表》、《核定表》等,除了这些表中没有标注出职业年金账户储存额的以外,有16个省市区的退休人员核准表中,明确标明了扣税或者不扣税!其中明确标注纳税的地区只有三个。

详情如下,请对职业年金纳税感兴趣的朋友们查看,也请朋友们对照自己的退休核定表,参考我的解说,计算一下自己的职业年金,看看究竟是否纳税了。

一、核定表中,职业年金纳税的三个省或地区

1、吉林省的核定表明确标注纳税

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纳税比率)÷计发月数

=50541.46×(1-3%)÷139

=50541.46×97%÷139

=49025.2162÷139

≈352.699939

≈352.7元。

我之所以把吉林放在第1个,一是因为它在图表中明确标注了“税后”的字样;二是我以前见过一位网友抨击其他说职业年金不纳税的人为“犟种”。我当时看了感到好笑:因为我知道:我们国家各个省市中,职业年金纳税的少,不纳税的多!

2、陕西的《职业年金待遇核定表》详细列出的年金和纳税细节

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

=正常缴费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110781.15÷139

≈796.99元

税后职业年金月发放额

=正常缴费累计储存额×(1-纳税比率)÷计发月数

=110781.15×(1-3%)÷139

=110781.15×97%÷139

=107457.7155÷139

≈773.0770899

≈773.08

月纳税金额

=正常缴费累计储存额×纳税比率÷计发月数

=110781.15×3%÷139

=3323.4345÷139

≈23.9096

≈23.91元

3、建设兵团

职业年金

=年金总金额÷机关计发月数

=116230.07÷170

≈683.71元

税金

=年金总金额×纳税比率÷机关计发月数

=116230.07×3%÷170

≈3486.9021÷170

≈20.51元

税后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税金

=683.71-20.51

=663.2元。

二、不纳税的十三个省市区

1、北京的核定表中职业年金不纳税

职业年金月领取额

=职业年金存储额÷计发月数

=39169.44÷170

≈230.41元

2、上海的核定表中职业年金不纳税

按月计发职业年金金额

=退休时职业年金应缴费本金÷计发月数

=162420.9÷139

≈1168.49568

≈1168.5元

3、安徽的计发表中职业年金不纳税

月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储存额÷计发月数

=75223.36÷170

≈442.49元

4、福建的职业年金不纳税

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储存额÷计发月数

=77551.34÷139

≈557.9233

≈557.92元

5、河北省的职业年金不纳税

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96955÷139

≈697.5179

≈697.52元。

由于篇幅太长,本文暂时列举8个省市的核定表,其中只有3个省的核准表上明确职业年金纳税,其他5个省的核准表上,职业年金没有显示纳税。

明天继续写不纳税的其余省份,敬请关注查看。

由于作者水平有限,文中难免错误,请精于此道的朋友们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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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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