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了篇文章,介绍了从退休人员《核准表》中看到的职业年金纳税与不纳税的情况,其中三个地区《核准表》中的职业年金纳税,五个地区《核准表》中的职业年金不纳税。
本文继续介绍退休《待遇核定表》中,职业年金不纳税的省市。
请关注职业年金纳税的朋友们查看。
一、江苏省2024年10月、11月职业年金变化的情况
2024年11月28日,江苏条友祥瑞云z 发了一个微头条:“11月份退休人员职业年金不断迎来好消息,继本月10日职业年金月领取额增加30.22元后,昨天又收到职业年金补差725.28元。
本来10日看到月领取职业年金由977.08元增加到1007.3元,不知什么原因多了30.22元。有人猜测是职业年金的利息,但去年11月也没有啊。又有人说是职业年金3%的税不扣了,也不对啊,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没听说扣税啊,几百元钱的职业年金怎么会扣税。
我是2022年10月退休的,11月开始领养老金。职业年金一直是固定的一个数,但上月加起来了。昨天又收到一笔职业年金补差款,我用补差的钱除以退休的24个月,每月30.22,恰好是上月的增加额。我由此推测下月起每月职业年金就发1007.3元了,不知对否?
……”
宜亮说知认为:
要判断是不是退还职业年金以前所纳的个人所得税?就要判断一下:
11月27日补差金额725.28元,除以11月10日职业年金与10月12日职业年金的差,是否等于退休以来领取职业年金的月数?
还要判断一下,11月10日职业年金与10月12日职业年金的差,是否等于11月10日职业年金所缴纳的个税(11月10日职业年金×3%)?
1、祥瑞云z退休后领取职业年金的月数
=(职业年金变动年-职业年金开始领取年)×12+职业年金变动月-职业年金开始领取月
=(2024 -2022)×12+11-11
=2×12
=24个月
2、职业年金待遇差
=职业年金变动月待遇-职业年金开始领取待遇
=1007.3-977.08
=30.22元
3、补差金额退还月数
=补差金额÷职业年金待遇差
=725.28÷30.22
=24个月
4、原职业年金纳税额
=不纳税原职业年金×纳税率
=职业年金变动月待遇×纳税率
=1007.3×3%
=30.219
≈30.22元
小结:
职业年金补差金额退还月数等于退休后领取职业年金的月数,且每月增加的30.22元正好等于3%的税率,故可确认:
1、祥瑞云z2024年11月份的职业年金1007.3元,是不纳税的职业年金;
2、待遇补差金额725.28元,是退还退休以来24个的所扣缴的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
二、退休人员待遇核定表中职业年金不纳税的省市区
1、湖南的《预发计算表》中,职业年金不纳税
按月计发职业年金金额
=退休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79628.44÷139
≈572.8664
≈572.87元
职业年金不纳税。
2、江西省的《养老金核定表》中,职业年金不纳税
职业年金待遇
=职业年金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121402.4÷170
≈714.13176
≈714.13元
见下图中红框内数据:
3、山东省的退休人员待遇审核表中,职业年金不纳税
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账户金额÷计发月数
=136708.26÷139
≈983.51266
≈983.51元
4、山西省的《养老金计发表》中,职业年金不纳税:
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账户余额÷计发月数
=8313.2÷139
≈59.80719
≈59.81元
5、四川省养的《老待遇计算表》中,职业年金不纳税
职业年金
=140166.65÷139
≈1008.3931
≈1008.39元
6、浙江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表》中,职业年金不纳税
职业年金(不含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储存额(不含企业年金)÷计发月数
=211716.66÷139
≈1523.14143
≈1523.14元
见下图表中红框内数据:
7、重庆的待遇核定表中,职业年金不纳税
从退休当年养老待遇计发基数7988,可判断这是重庆2023年的计发基数
按月计发职业年金金额
=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161061.33÷139
≈1158.714
≈1158.71元
8、河南省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单》中,职业年金不纳税
职业年金
=退休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 48778.6÷139
≈350.925179
≈350.93元
9、辽宁省的《养老金计发表》中,职业年金不纳税
职业年金待遇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116626.86÷139
≈839.0419
总结:
就全国来看,根据部分省市区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表,大部分省市的职业年金是不纳税的。
江苏省现今修正了职业年金纳税事项,还有部分省的职业年金纳税,不知道以后会怎样。
请读者朋友们谈谈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