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营销部负责人被禁业十年!

浅显易懂商业 2024-04-27 11:34:46

4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2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虚假承保理赔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新疆巴州和硕县乌什塔拉乡营销服务部被罚款50万元,该公司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吴**被罚禁业十年。

具体违规事项和行政处罚如下:

人保财险新疆巴州和硕县乌什塔拉乡营销服务部存在虚假承保理赔的违法违规行为;

吴**(时任人保财险新疆巴州和硕县乌什塔拉乡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综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人保财险新疆巴州和硕县乌什塔拉乡营销服务部被罚款50万元;

2.吴**被罚禁止从事保险业工作十年。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个人保险代理人违反本法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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