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李义峰谈社会 2025-03-01 04:29:40
客户小徐和妻子小陈多年前为了有资格多购买一套新房,办理了假离婚手续,二人签订了离婚协议,形式上对财产分割、女儿的抚养都做了安排,随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 多年来,两人一直和以前一样,生活似乎并没有任何变化。但五年过去,小徐迟迟以各种借口不去办理复婚手续,小陈感到情况无法控制,加上离婚协议书中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对女方十分不利,遂多次要求小徐复婚,但小徐始终拒绝。 2024年4月,小陈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小陈的诉请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假离婚的效力如何? 生活中很多夫妻为了房产、子女入学、故意逃避债务等原因办理了离婚手续,而且当时都签订了离婚协议,办理离婚手续时,也都明确表明了自己离婚的意愿,事后一方发现“假离婚”成为了真离婚,再去采取补救措施,往往为时已晚。 法院在审理中并未采信小陈的主张,认为小陈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采用欺骗手段,双方分割财产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最后驳回了小陈的诉请。 从法律意义上看,并不存在假离婚的情形,假离婚就是离婚,离婚协议双方签订后,据此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已经生效,相应的对子女和财产的安排自然有效。即使双方对财产归属发生纠纷,也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应当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执行。 有的朋友为了逃避债务,自作聪明地把所有财产全部转移到配偶名下,自己成为躺平的老赖,名下无任何财产,很多债务的确不用清偿,但一旦前妻或前夫有了新的决定,完全有权利开始新的婚姻关系,也完全有理由处分自己名下的财产,这时再去主张假离婚,已经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支撑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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