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我们老百姓的大事。近年来房价逐步上涨,房地产市场热度居高不下。很多人容易跟风买,并不是任何房子都可以买,买错了让你哭都来不及。今天,太平洋房屋就具体唠唠这个话题。要想买房,哪些房子不能随便碰?
1、联合开发房。
这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国家规定这类房在未履行政府审批手续、补交相应地价款和办理相关屋土手续前,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
2、公益联建房。
这是由地方政府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也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
3、集资合建房。
这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这类房屋买卖为肯定是无效的。
4、非法开发商。
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贪图低价购买这类房的风险是极大的。
5、限制权利房。
这是指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已依法裁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子。一些购房者贪图便宜,采用私下交易的方式买房,由于难以掌握卖方真实情况结果往往上当,叫苦不迭。
6、郊区联建房。
开发商为了降低商品房建设成本,在市郊低价征地开发形成的商品房。这对购房资金短缺的居民来说,本应是一个较好的选择,但由于个别开发商项目不规范,所以购房者应慎重购买。
房子毕竟是用来住的,只要住得舒心就可以了。买房时,尽量摒弃那些投资投机的私心杂念,这样就不会畏手畏脚、瞻前顾后,错过购房时机。此外,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少一些攀比,多一份理性,不要一味贪图便宜,也是购房者应有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