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中的糗事——重读《聊斋志异·地震》

文一史二ywh 2025-04-09 19:20:49

在《聊斋志异》的卷二有一篇《地震》,写到了一场发生在稷下(今山东临淄)的大地震,时间是康熙七年(1668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大概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晚上七点到九点)。

这则《地震》是蒲松龄以第一人称的口吻——“余”来进行讲述的。他说当时自己客居稷下,正和表兄李笃之对烛而饮。“忽闻有声如雷,自东南来,向西北去”,不得不说,蒲松龄的方位感真强!

众人不知这到底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个个惊慌失措。不久就看到“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大家这才意识到是地震,都赶紧逃到室外。

这时“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人晕眩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

不一会儿街上就聚满了人,由于事发时是在晚上,古代没有电灯,老百姓的生活习惯大多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不少人由于已经睡觉了,地震来时从床上爬起来,连衣服也来不及穿。但是不少人浑然不觉,“并忘其未衣也”。

蒲松龄行文至此,不禁感慨:“此真非常之奇变也。”

接着蒲松龄又饶有兴致地讲了另外一个故事。

某地有一个妇人,晚上起夜,回来的时候发现一匹狼想把自家的孩子给叼走。这个妇人情急之下,奋不顾身就和狼搏斗,“妇急与狼争”。趁这匹狼稍一迟疑,妇人便将孩子夺回来,紧紧地抱在怀中。这真应了我们现在的那句话“女子本弱 ,为母则刚”。

但是,这匹狼不甘心,蹲在地上和妇人对峙,妇人吓得大哭,引来周围的邻居蜂拥而至,狼这才悻悻然离去。这个妇人惊魂甫定,和赶来的邻居诉说刚才发生的惊险一幕。

过了很久,这个妇人“忽悟一身为着寸缕,乃奔”。蒲松龄说道:“此与地震时男妇两忘者,同一情状也。”并且感叹道:“人之惶急无谋,一何可笑!”

其实,在我看来,柳泉居士此言差矣,这其实并没有什么可笑的,不过是人的本能罢了!

附《聊斋志异·地震》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时,地大震。余适客稷下,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忽闻有声如雷,自东南来,向西北去。众骇异,不解其故。俄而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相顾失色。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趋出。见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河水倾泼丈余,鸡鸣犬吠满城中。逾一时许始稍定。视街上,则男女裸体相聚,竞相告语,并忘其未衣也。后闻某处井倾侧不可汲,某家楼台南北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广数亩。此真非常之奇变也。

有邑人妇夜起溲溺,回则狼衔其子。妇急与狼争。狼一缓颊,妇夺儿出,携抱中,狼蹲不去。妇大号,邻人奔集,狼乃去。妇惊定作喜,指天画地,述狼衔儿状,己夺儿状。良久,忽悟一身未着寸缕,乃奔。此当与地震时男女两忘同一情状也。人之惶急无谋,一何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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