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诸省的机构设置在总体架构上呈现出一定程度的一致性。然而,具体至每一个省份,因其各自独特的地域特点与职能需求,情况又存在细微差异。例如,江南等省份因肩负漕运、河道治理以及盐业管理等重要事务;甘肃地区基于茶马互市与屯田戍边等战略考量;广东则鉴于海关贸易的特殊地位。鉴于上述各省所涉事务的特殊性,故而在机构设置与官员配置方面,各省之间出现了相应的差异。
浙江省会杭州所设的官方衙署机构,主要涵盖巡抚、两司、粮道、盐政、学政、织造、关务等,此外还包括杭州府以及钱塘、仁和二县。以下将对这些机构分别展开阐述。
浙江巡抚衙门,作为清朝时期浙江省的重要行政机构,承担着管理全省政务、监察官员、维护地方治安等诸多职责。它在当时的政治架构中占据关键地位,是连接中央政权与浙江地方社会的重要枢纽,对浙江省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均产生了深远影响。其办公场所不仅是政令的发出之地,也是各类政务处理与决策的核心区域,见证了浙江地区一段又一段重要的历史进程。
从行政架构而言,各省巡抚衙门与总督衙门在诸多方面存在相似之处。巡抚衙门的正式职官体系中,仅设巡抚一职,并无其他正式职官配置,日常行政事务依赖吏员执行。由此可见,巡抚衙门于正式编制层面,仅含巡抚这一单一职位。
浙江布政使司衙署,作为明代省级行政机构中负责民政、财政等事务的重要场所,在地方治理体系里占据关键地位。它承担着上传下达朝廷政令、统筹一省经济民生各项事务等诸多职能,对浙江地区的稳定与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布政司作为掌管一省行政事务与钱粮管理的重要机构,其配备的职官数量颇为可观,具体详情如下:
在地方行政架构中,布政使设员一名。同时,经历司配备一名从六品的经历;照磨所设从八品照磨一员;理问所配置从六品理问一人;都事一职设员一名,品秩为从七品。此外,库大使以正八品之衔设置一人,仓大使则设从九品人员一名。
布政司衙门在编且具有品级的官员,总数为七人。
按察使衙门,作为中国古代地方重要的司法与监察机构,承担着诸多关键职责。其主要负责一省的刑名按劾之事,对辖区内的司法审判进行监督与管理,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同时,它还肩负着监察地方官员的重任,对各级官吏的行为操守、施政情况等予以严密监察,旨在维护官场的清正廉洁与行政秩序。按察使衙门在地方治理体系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对地方社会的稳定、法治的推行以及吏治的整饬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按察使司职一省司法刑狱事务,相较于布政司,其职能范畴相对单一,机构编制规模较小。具体而言:
在地方司法监察体系中,臬司衙门的人员构成如下:设按察使一名,此为该衙门核心长官。此外,经历司配备一名正七品的经历,作为首领官负责相关事务统筹;照磨所设有一名从八品的照磨,履行特定审查核对职责;司狱司则安排一名从九品的司狱,专司牢狱管理事宜。
按察司衙门内,具备正式编制的品官,总数共计四人。
设于省内的道员衙署
浙江省在行政规划上预设四道,分别为金衢严道、杭嘉湖道、宁绍台道以及温处道。鉴于此四道的办公地点均未设于省城杭州,基于特定考量,在此论述范畴内,对其不予纳入讨论。
在浙江地区的驻省道员体系中,仅有督粮道一人,其同时受布政司与漕运系统双重管辖。督粮道所执掌的衙门内,设有管粮同知一人以及押运同知三人,该机构的人员配置总计五人。
盐运使衙门,作为封建时期掌管食盐运销、征税及相关事务的重要官方机构,在国家经济与行政管理体系中占据关键地位。其职责涵盖对食盐运输路线的规划与管控,对销售环节的规范与监督,以及精准执行税收政策,以确保国家盐税收入稳定且合理。该衙门所设各级官员,各司其职,从统筹全局的盐运使,到负责具体事务的属吏,共同构建起一套严密的管理架构,对维护盐业市场秩序、保障民生所需食盐供应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清代于产盐区域设置诸多盐务官职。乾隆三年,朝廷委派浙江巡抚兼理两浙盐务,在此基础上,又于其下分设各类盐官,具体情况如下:
于浙江省城杭州履职的盐政体系职官架构如下:设有盐运使一名,官阶为从三品;另有经历一员,品秩从七品;知事一名,官阶为从八品;库大使一人,官居正八品。
此外,于各盐场设有职官,此皆为盐运使所派遣人员,其编制归属于省城。具体而言,两浙盐务分司设有运同、运副各一人,盐课司配备大使(正八品)共三十二人,盐引批验所亦设大使(正八品)四人。
盐运使衙门之正式编制职官数额共计四十二人。
与总督、巡抚之衙署类似,学政衙门亦未设置专职官员,其日常事务由书吏协助办理。因此,学政衙门额定设置的专职官员仅为提督学政一人。
杭州织造衙门,乃清代在杭州设立的专门机构,司职丝绸织物的生产与供应。其在当时的纺织业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承担着为宫廷及官府提供各类高品质丝织品的关键职责。该衙门统筹管理杭州地区的丝绸织造产业,从原料采购、工匠组织到生产流程把控,皆有一套完备且严谨的运作机制。它不仅对杭州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在全国丝绸贸易与贡赋体系中亦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是研究清代纺织业与经济史的重要窗口。
在清代,宫廷用品采办事宜由江宁、苏州、杭州这三处织造承担。具体而言,相关任职人员通常由内务府上驷院、武备院、奉宸苑,以及内务府郎中、员外郎等,依据皇帝旨意选拔委派。
鉴于织造衙门具备皇帝钦命派遣的特性,于地方行政架构中,其地位与各省巡抚平行对等,故而,织造一职亦被尊称为“织造部堂”。
杭州织造机构额定配置织造官员一名,其下辖职官体系中,仅司库一职为六品,其余则为笔帖式、库使、库守等未设品级之职位。故而,杭州织造衙门内正式拥有品级的职官仅两人。
值得留意的是,清代沿袭明代旧制,于诸省设置关卡以征收赋税,并委派驻关监督作为关卡的最高行政长官。在浙江省域所设关卡,归属于 “户关” 范畴。其中,地处杭州的关卡仅北新关一处。自乾隆年间起,北新关监督一职由杭州织造兼任,因而在统计相关职官人数时,此关监督人数不予计算。
杭州府衙说明:因原表述仅“杭州知府衙门”六字,核心关键信息即为“杭州府的办公机构”,在满足剔除口语词汇、运用书面化表达的要求下,最简且恰当的表述即为“杭州府衙” 。若您还有其他需求或原文内容实际更多,请补充信息后再提问。
杭州府,在全国诸府的行政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属四字要缺之列,堪称大府。作为省会所在地,基于其特殊的行政层级与功能定位,相应配置了较为可观的职官数量,详情如下:
此外,各府均依定制配备学官。以杭州府为例,府学设教授一员,品秩为正七品;另设训导一员,品秩为从八品。
杭州府衙之在编职官,共计十四人。
钱塘县与仁和县各自之知县衙署
依据《光绪朝大清会典》之记载,钱塘、仁和二县作为杭州府的附郭县,其衙署皆设于省会杭州。此二县在职官配置方面呈现出一致性,具体如下:
于地方行政架构中,知县配置有二人。县丞与主簿,各设一人。而学官体系里,教谕一职,设有一人;训导则配置二人。至于维护地方治安的巡检,共设三人。此外,诸如驿丞、典史、税课司大使等职司,虽于地方治理中亦具作用,然其品秩尚未入流。
钱塘与仁和两县所设具备正式编制的职官,其总数共计十六人。
综上所述,浙江省杭州府辖内的各类正式机构衙门及其职官,总计92人。若将未入流人员,以及各级主官所招募的幕僚、书吏与杂役等编外人员一并计入,总数则不少于1000人。需明确的是,上述统计仅涵盖文官系统,杭州府驻防八旗与绿营的武职人员并不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