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理自:国家安全部
如今“军迷”群体壮大,大多数军事爱好者热爱祖国、心系国防,但有个别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为猎奇炫耀、博取流量关注等非法获取国家军事信息,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案情回顾
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破获一批军事爱好者偷拍敏感军事装备的违法犯罪案件。相关人员锁定军用机场、港口、国防军工单位,使用长焦镜头、无人机等专业器材,持续进行偷拍活动,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2021年11月,男子罗某利用具备远程高清摄像功能的无人机,对福建舰进行非法拍摄,被国家安全机关发现。罗某说:“当时知道福建舰在上海建造,我就很想在第一时间了解它的建造情况,第一眼目睹福建舰,这样的话我在军迷圈里,就会有比较好的谈资。”
经相关部门鉴定,罗某所拍摄的照片和视频,涉及2项机密级军事秘密和1项秘密级军事秘密。最终,罗某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六十一条
非法获取、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以及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二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笔者观点
根据上述法条可知,初犯、偶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拍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如果屡教不改、知法犯法、违法情节严重的拍摄者,将受到刑事处罚。有些“军迷”虽然只是为满足个人喜好,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一些军迷基于个人猎奇炫耀、博取流量关注,非法获取国家军事信息,扩散至互联网后,被网络上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严重危害国家军事安全。
因此,如果发现相关的违法行为或者可疑情况应当积极举报。国家安全关系到你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国家之盾,肩负起保护国家安全的重任,一同守护我们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