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版大礼议:明武宗夏皇后还不如一介民妇勇敢

人易遇真心相守人 2024-12-04 14:51:33

富豪方声骏死了,唯一的儿子方最圆成为新家主。

但不幸接踵而至,年纪轻轻的方最圆,在丧父后没两年也过世了,没儿子。

短短几年,方家父子就连续丧亡,只留下年轻的寡妇陈氏和未成年的小姑子方氏,眼看方家后继无人要绝嗣了。

面对方家偌大的一块肥肉,宗族和亲戚们都很积极,奔走着要为方家立嗣过继。

按大明律:

○凡无子者。许令同宗昭穆相当之侄承继。

①先尽同父周亲。次及大功、小功、缌麻。如俱无。

②方许择立远房。

③及同姓为嗣。

若立嗣之后。却生亲子。其家产与原立子均分。并不许乞养异姓为嗣。以乱宗族。立同姓者。亦不得尊卑失序。以乱昭穆。

但此时方声骏、方最圆父子的近亲宗族,却并没有合适的孩子可供过继。

怎么办?

方最圆的舅舅林苏、林懿兄弟,就以学官之威、母舅之亲,举荐与之亲近的同姓方宾,来做方声骏的嗣子、方最圆的嗣弟,兄终弟及承继方家产业。

林舅舅的举荐,方家宗族是不认的,方氏人说方宾压根不是他方家正统子孙,只不过就是个同姓,“非族类”,还没在宗族中择立,怎么可能去选一个同姓来过继?

更况且,你林氏只是外人,怎么能干涉我方家内政?

外戚林氏就说了,我们举荐同姓你们不愿意,那你们推荐合适的人选呗!

方氏族人哑然,因为当时方家的宗亲中,是真没有合适的人选,除非在远房疏族中选择。

但近宗族亲显然不愿意让远宗来分一杯羹——方家这么大一块肥肉怎么能越过我们血脉近的族亲、去轮到你们血脉疏薄的远亲呢?

择立同姓不愿意,还不想选择远房疏族,可近宗又无人可择,到底该怎么办?

一时之间,“因以为利”的方氏族人是“六亲哗焉”争论不休,而身为族长的方钟棠更是“漫无主张”举棋不定。

在一片乱哄哄中,方最圆的遗孀陈氏不愿意了。

这位年轻的寡妇从混乱的争嗣闹剧中意识到,不管是林家舅舅,还是方家族长,他们都无一例外的撇过方最圆、而上推给父亲方声骏立嗣。

身为孝廉千金的陈氏就不忿了,凭什么越过我们夫妻上推给父亲立嗣?父亲不能绝嗣,我们夫妻就应该绝嗣?

各位看官看到这儿,是不是发现方家立嗣案和正德末年的大礼议类似?

明孝宗朱佑樘只养大一个儿子武宗朱厚照,而武宗偏偏又无子,在他驾崩后,上至太后皇后,下至群臣,没有一个人提出为武宗立嗣,反而上推给孝宗立嗣。最终引狼入室,导致孝、武父子的统绪被篡夺。

生活在天启年间的方最圆,就是武宗朱厚照的民间版,而方最圆的爹方声骏,就是孝宗朱佑樘的民间版。

方家争继事件和大礼议一模一样,方最圆遇到和武宗同样的情况,没人提出为他立嗣,却上推给其父立嗣。

但是,方最圆比朱厚照幸运,因为他有一个勇敢发声的妻子陈氏,在满庭无视中挺身而出,为自己夫妻争取利益。

不像武宗夏皇后,跟个活死人一样,在整个事件中都沉寂无声。

我一直都想象不到夏皇后本人有多么的怯懦平庸,就算你不考虑丈夫的祀事问题,也总要为自己的晚(利)年(益)生活考虑一下吧?

你身为一国皇后,怎么就能在关键时刻一言不发呢?堂堂果母,居然还不如一介民妇陈氏勇敢为自己发声。

以前我还曾想写一篇夏皇后重生虐渣文,想想夏皇后一潭死水般的模样,就觉得没意思懒得写了。

言归正传,在古代,一般什么样的人才不必立嗣呢?

夭折早殇的人。

按礼:殇子无为父之道。

何为殇?

即无主之鬼谓之殇。

《仪礼·丧服传》云: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

未成年、或者未婚就亡故的人,属于小孩子,是不需要为他立嗣的。

不知道方最圆是因为未满二十才被族亲无视?还是因没合适过继的近亲才被无视,总之,方家在最初讨论立嗣的时候,都不约而同选择上推为其父方声骏立嗣。

所以,方最圆的遗孀陈氏不愿意了。

方最圆生前已经结婚,就不能再视为孩童,是具备立嗣资格的,就该为他立嗣,而不是为其父亲方声骏立嗣。

因此,陈氏就求助父亲陈孝廉为她出头,要求为方最圆立嗣。

为女儿后半生考虑的陈孝廉,遂向方氏宗族提出,方声骏之子方最圆已经成人,又有孀妇陈氏在室,你们“不继最圆而继声骏”,“忍令(最圆)为不祀之鬼乎?”岂不是让陈氏无依无靠?

然后,陈孝廉要求过继方氏远房疏族中昭穆相当的侄儿方远昌,为方最圆与陈氏的嗣子。

陈孝廉为女出头争继的行为,惹怒了方氏族人。

方族愤慨的声称:陈孝廉仗势想吞没他方家产业,就算你陈孝廉和方最圆是翁婿之亲,于方氏宗族来说依旧是外人,我方氏家族立嗣过继,还轮不到你个外人来指手画脚。

陈岳父也怒了,那不是你们近宗选不出昭穆相当的人,没人可选我才推荐你们远房宗亲的。

眼看两家外戚都给出人选了——林舅舅支持同姓方宾承继方声骏、陈岳父支持远宗方远昌承继方最圆——方氏近宗也急了,几经商量,族长方钟棠推方声骏的堂弟、方最圆的堂叔方象壁家的儿子,承继方声骏。

但问题是,方象壁此时还没生出儿子呢!

没错!方家族长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准备给方声骏立一个虚拟儿子!

按方钟棠的意思,等方象壁生出儿子以后,再过继给方声骏,承继方家产业,反正不能让方家的财产落到远房疏族或者同姓外人手中。

现实就是这么可叹、可笑,巨利惑人心啊!

这段让我想到光绪入继咸丰,就提前说好以后生出儿子过继给同治,不知道有没有受到本案的启发。

面对方族长的提案,林舅舅和陈岳父不愿意了,过继哪有你们这样搞的?就算要等方象壁生出儿子来,等多久?一年?两年?要是一直没生出儿子怎么办?到时候再选一回?

最关键的是,眼下方家要由何人奉祀?

近亲要等虚拟儿子,外戚不愿意等,既然商量不好,那就见官咯!交给官府裁决。

于是,争讼开始。

官府考虑到礼法与现实人情、及具体情况,认为给方声骏立嗣可以,但也应该给方最圆立嗣,所以,到底该怎么处理这桩争继案?是为方声骏立嗣?还是为方最圆立嗣呢?

都察院给出终极判决:

“议继以亲、以爱、以序,皆情法不可易者”。

按大明律,方声骏、方最圆均可立嗣,近亲无人可择,就立远宗,无远宗,才允许立同姓。

方氏争继案中无近亲,却有远宗,就不能许立同姓。

方宾非方氏族人,只是同姓,林苏、林懿以母舅之亲,却拥其入继,企图借立嗣,吞方氏之财,实在是“蒙面丧心”。

方远昌虽然是远宗,但以侄继叔,昭穆相当,伦序无违,且律法有立爱之说,应该立为方最圆嗣子,与陈氏相依为命。

但方氏近亲与方声骏、方最圆父子血脉相连,不容忽略。

且最圆还有一个年幼的亲妹方氏,是其父方声骏仅存的一点嫡血,于情于理应该从厚。

在方家产业中拨一百亩给方氏;剩余财产分成二股,一份给方远昌;一份等亲房方象壁生出儿子,再立为方声骏嗣子,与方远昌并继。

如此,则宗族亲属都俱无可言矣。

方家产业先由方最圆遗孀陈氏掌管,有敢“明吞暗吸”之辈,阖族共击之。

陈氏如果要拿方氏财产私其娘家,破败夫家之业,想必以后也无颜面见最圆于地下,你坚贞不渝的守节岂不成了笑话?

方钟棠以族长之身,不持正论,致使内外姻亲共效逐鹿,伤风败俗,和林氏舅舅一样应该杖责。

······

方家争继案这个最终判决,可谓是面面俱到,但结果明显偏向方最圆的遗孀陈氏,谁知道方象壁什么时候能生出儿子?要是生不出儿子自然不用再为方声骏立嗣,而整个方家就都在陈氏和方远昌母子之手了。

毕竟,古代生不出儿子的人是大把的,比如本案中受到薄惩的方钟棠族长,后来就也没生出儿子,只能靠过继,同样因为闹出纠纷导致见官。

方钟棠选择嗣子的时候,相中族侄方德生,但另一个叫方懿生的族侄,是个吏员,仗着自己有门道,上蹿下跳想争继。

但方懿生名声很不好,之前他曾把两个儿子都过继给同宗,结果同宗兄弟人刚死,家业就被方懿生父子破败完,连丧葬的费用都没有。

方钟棠身为族长,自然知道方懿生不是好鸟,肯定不愿意过继他,“以(自己)半生之苦之资供其一掷乎?”

方懿生争继不成,就造族长叔叔的黄谣,说方钟棠和同宗某人的妾室有一腿。

方钟棠怒而报官,经过官府勘察,是方懿生诬告,判杖责七十。

在方家争继案中,鄙人认为陈氏的勇气是最值得称赞的,这个年轻的妇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勇敢的去发声,并取得最终胜利,实在是了不起。

如果陈氏不奋起抗争,等待她的命运只能和武宗夏皇后一样,失去一切,看着别人的脸色,默默的活着,然后默默的死去,身后还要被白眼狼任意糟践。

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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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盟水斋存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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