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皮肤或黏膜单次或多次接触外源物质后,在接触部位甚至接触以外的部位发生的炎症性反应,表现为红斑、肿胀、丘疹、水疱甚至大疱。引起接触性皮炎的外源性物质主要是刺激原或变应原。皮损的形态、范围和严重程度,取决于刺激物的性质、浓度、接触的部位、方式以及机体的反应状态,临床表现各样。
刺激性接触性皮炎是指外源性刺激物通过物理或化学机制损伤表皮而引起的反应,并不涉及变态反应。慢性累积性刺激性皮炎多表现为慢性不愈的湿疹样损害,持续6周以上,仔细检查不能发现接触过敏原,却发现与接触水、洗洁剂、化学溶剂、刺激性食物等有关。如家庭主妇或家政服务工作者接触洗涤剂所致的手部皮炎,老师接触粉笔等引起的指腹皮炎等。
变应性接触性皮炎是由致敏个体再次接触相应过敏原引起的皮肤迟发型变态反应,如指甲油引起的眼睑皮炎。
光毒性及光变态反应是指在接触或全身吸收某种化合物后,再经日光或人工光源照射所引起的湿疹样皮炎,如香水皮炎以及食用芹菜、胡萝卜以及某些药物引起的湿疹样皮炎。
系统性接触性皮炎是指局部致敏的个体,在系统(口服、注射、皮肤穿透或吸入、植入、直肠或阴道给药)吸收该过敏原后诱发的皮肤反应。如镍过敏者因自来水中镍浓度偏高引起既往皮炎复发、汗疱疹、泛发性湿疹、狒狒综合征和血管炎等。
气源性接触性皮炎多是由于空气中的化学悬浮物引发的,如季节性再发性面部皮炎、唇炎等,很多患者会被认为是气候不适应(水土不服),其实是接触性皮炎。
因为这些过敏原或刺激物无处不在,很多还是以隐蔽的方式存在或出现,甚至可与多种其他物质发生交叉反应,而人们在生活、工作中又难以避免其接触,所以需要认真甄别,做好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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