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不胜防的接触性皮炎

跑步者的阳光之路 2024-04-17 05:30:19

接触性皮炎

是指皮肤或黏膜单次或多次接触外源物质后,在接触部位甚至接触以外的部位发生的炎症性反应,表现为红斑、肿胀、丘疹、水疱甚至大疱。引起接触性皮炎的外源性物质主要是刺激原或变应原。皮损的形态、范围和严重程度,取决于刺激物的性质、浓度、接触的部位、方式以及机体的反应状态,临床表现各样。

刺激性接触性皮炎

是指外源性刺激物通过物理或化学机制损伤表皮而引起的反应,并不涉及变态反应。慢性累积性刺激性皮炎多表现为慢性不愈的湿疹样损害,持续6周以上,仔细检查不能发现接触过敏原,却发现与接触水、洗洁剂、化学溶剂、刺激性食物等有关。如家庭主妇或家政服务工作者接触洗涤剂所致的手部皮炎,老师接触粉笔等引起的指腹皮炎等。

变应性接触性皮炎

是由致敏个体再次接触相应过敏原引起的皮肤迟发型变态反应,如指甲油引起的眼睑皮炎。

光毒性及光变态反应

是指在接触或全身吸收某种化合物后,再经日光或人工光源照射所引起的湿疹样皮炎,如香水皮炎以及食用芹菜、胡萝卜以及某些药物引起的湿疹样皮炎。

系统性接触性皮炎

是指局部致敏的个体,在系统(口服、注射、皮肤穿透或吸入、植入、直肠或阴道给药)吸收该过敏原后诱发的皮肤反应。如镍过敏者因自来水中镍浓度偏高引起既往皮炎复发、汗疱疹、泛发性湿疹、狒狒综合征和血管炎等。

气源性接触性皮炎

多是由于空气中的化学悬浮物引发的,如季节性再发性面部皮炎、唇炎等,很多患者会被认为是气候不适应(水土不服),其实是接触性皮炎。

因为这些过敏原或刺激物无处不在,很多还是以隐蔽的方式存在或出现,甚至可与多种其他物质发生交叉反应,而人们在生活、工作中又难以避免其接触,所以需要认真甄别,做好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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