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讹人吗?霸州年轻女子:你出来兑现承诺!

午夜心灵电台 2024-10-07 22:18:39

据霸州王女士(化名)说:我是胜芳镇某村人,今年急需用钱,7月26日,我在网上咨询了一个做贷款的人,自称姓常,文安县人,说100多克金首饰和一克拉的钻戒能贷款7万块钱。26日夜里12点多,常某就开车到胜芳拿走了我100多克金货和一克拉的钻戒,他说不要利息,到时候给他买几件衣服就行,还让我签了个借条,上面利息一项是空的什么都没有写,还好心的提醒我说:卖了就亏了,先放他这里,想要的时候就赎回去,就当抵押了。

7月27日上午,他往我的卡里汇了5万块钱,而不是7万,当时出于信任就没有追究(后面有说明)。

在拿走我的金货的当晚,常某就开始疯狂的追求我,说喜欢我,和我谈感情,他和老婆老吵架,让我离婚跟他过,他随时能离婚、愿意接受我等各种承诺,我就信了他的花言巧语。

8月份初,我们关系升温后,他就以各种理由找我借钱,不是遇到这个困难就是有那个事,前前后后一共跟我要了55000元,这些钱我都是和朋友亲戚借的,有的是网贷、支付宝,当时也没多想,觉得欠着他的钱就当还本金了,还多给了5000元。

在文安县,他也算一个小有名气的网红,*音平台叫“大**”,最大的一个号有20多万粉丝,还经营着贷款业务,人挺帅气说话也敞亮,我觉得人品不会太差。

8月13日,常某突然拿出借条说我当时借的70000元,其中50000元转账,20000元给的我现金,其实我并没有收到20000元现金。

我和丈夫签完离婚协议书,9月13日,我就带着孩子到文安县某医院找他,想投奔他,希望能兑现当初对我的承诺,没想到他态度180度大转变,对我又骂又威胁,说爱去哪去哪里,没地方去就到KTV陪唱去。

常某的行为让我既生气又后悔,这才知道他原来的甜言蜜语都是骗我的鬼话。

借条上写明贷款转入我银行卡,他只转了50000元,我们双方翻脸后,他一直说还给了20000元现金,我也不知道现金给谁了,期间我一共给他转了55000元,他说这是我原来欠他的钱;现在他手里有我70000元的欠条,想要抵押的黄金,就让我拿70000元钱找他去赎,要不就别要了。

另外,还有一块价值4.3万元的手表放在他家想寄卖,他说给摔坏了,最后给我弄丢了找不到了,说都是因为我造成的,拒不退还。

我以为找到了真爱,没想到他口蜜腹剑,骗我感情,还想讹我的钱财,昧我的黄金,后来听一个朋友说这都是贷款的老套路了。

我人老实,但也不能这么欺负我呀,非让我再给他70000元钱才还给我黄金,还说要曝光我的隐私,这不是讹诈吗?

(此图为网友提供的金首饰和钻戒购买票据)

(此图为网友提供的金首饰和钻戒购买票据)

据文安县的常某说:她想贷70000元,我给了她2万元现金,又给她转账50000元,她说用一个月就还,到了一个月也不还钱;我们贷款的利息是3分,她转给我的5.5万是付的利息,她抵押的首饰如果不赎回,我们有权处理。她说的手表,当时打起来了,我也不知道怎么摔的,也不知道去哪里了,至于感情的事都是你情我愿,这个我没法说。

针对王女士反映的问题,借50000元钱1个多月要还5.5万的利息,我们不禁要问,这是否属于“高利贷”中的“套路贷”,是否涉嫌违法?希望王女士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对于王女士的遭遇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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