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死亡女生的家长反映:孩子赵某因为没有按照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大一导师宋某的要求,给其家里送活鱼,怀恨在心。后来在明知孩子有心脏病的情况下,强行要求其参与跑操,最终导致心脏病突发,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后有同校学生在网络爆料细节(有待查证):导师宋某因死者赵某未按要求送活鱼,在赵某拿着心脏不适的检查报告请假时,认为赵某在装病,断然拒绝。在赵某参加跑操后,心脏不适晕倒在地,随后导师没有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也没有组织现场抢救,还不让其他同学打急救电话和参与抢救,导致赵某错过最佳抢救时间,最终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更有学生爆料:学校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开会,要求学生统一口径——赵某是在跑操前心脏病突发,然后很多老师参与陪护,因救护车来得太晚,经抢救后死亡。
学校的公开答复:死者赵某死于心脏病突发,而不是网上爆料的那些情况,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学校在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学生家长也许是一种猜测,但当时在场的一部分学生肯定是目击证人。法律讲证据,现在最关键的就是死者跑操前和事发后的照片以及视频资料,以及死者生前拿检查报告去请假被拒绝的视频或录音资料,还有死者生前被导师要求送活鱼的电话录音或微信聊天记录等。
假如真的像死者家属和同校学生说的那样,那么导师宋某无疑就是就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了,而要求学生统一口径的有关领导就是包庇违法分子的帮凶。假如事情属实,这所学校简直是污染教育净土和医疗净土。打击报复、见死不救、满嘴谎言,这是下三滥的流氓招数,校领导和涉事导师应该被开除和永久禁止从事教育和医疗工作。
即便事实像学校辟谣的那样,那么我想问问:作为一个医学专业大学,难道就没有抢救设备和抢救专业人员吗?让一个学生等救护车抢救,错过最佳抢救时间,学校领导和有关老师有何面目从事医学教育工作?单从这个角度说,就应该解散该大学,然后把其中的德艺双馨的老师和全校学生统一转入有资格开展医学教育的高等大学。
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学校和导师宋某都无法逃避责任,无非就是承担刑事责任和取消从业资格以及丢饭碗的区别。我们的一些大学教育真的存在很大问题,主要是学术问题和道德问题,除了这里谈到的学生死亡事件,有的大学还被曝光过索贿通过论文、和学生进行权色、钱色交易等违法乱纪行为,不严打就会乱套。
我也说说我曾在大学遭受的学术霸凌:第一件事,微积分助教因为我不会做他出的一道题,考试给了挂科,第二学期开学后,我补考轻松过关(补考阅卷老师不是他)。第二件事,导师让班长传话:要求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书(其实就是假就业证明,会影响真正的就业),不然不给发毕业证。我因为断然拒绝,才没有错过毕业后的考试,当然也付出了代价(毕业档案中缺乏资料),最后委托同学去教务处补办成功,否则就会被单位辞退。
最后我建议:我们应该教育自己的孩子,敢于拒绝学术霸凌,敢于拒绝学术索贿,敢于录证据曝光坏人,为民除害。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也要敢于亮剑,心底无私天地宽,牢记执政为民和人民就是江山的嘱托。生命只有一次,是最宝贵的东西,这是个严肃的人性问题和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