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转发甘肃省纪委监委的通报称,已经退休两年多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原参事、兰州大剧院原院长苏孝林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移送司法。
演技高超的“一级演员”
苏孝林生于1958年3月,甘肃兰州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音乐舞蹈系声乐专业,男高音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曾任甘肃省文联副主席、兰州大剧院首任院长等职,2021年4月从甘肃省人民政府参事的位置上退休。
苏孝林可谓荣誉等身:他先后被评为“全国新长征突击手”、“甘肃省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兰州市委市政府“先进个人”、“甘肃省文化艺术人才金飞天奖”、甘肃省人事厅“省级优秀专家”、甘肃省委省政府“甘肃省优秀专家”、兰州市委市政府“第四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事部、文化部“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文化部优秀专家、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还曾被中宣部、人社部、中国文联授予“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
2022年8月,苏孝林荣获2022年度中国音乐家协会交响乐团联盟“终身成就奖”,达到个人荣誉的巅峰。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曾经的“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此次却被纪委监委通报称“追求低级趣味,沉溺赌博,道德败坏,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这与他此前所获得的“德艺双馨”称号形成强烈反差,但是倒与他“国家一级演员”称号很“般配”,说明他演得真好。
财色兼收的文艺厅官
但一名荣誉等身的业内顶尖专家,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移送司法,显然不仅仅是因为“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这么简单。
2020年3月,苏孝林(右)被聘为西北师大音乐学院院长纪委监委的通报显示,苏孝林的问题如下: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转移隐匿非法所得、销毁证据;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和交通工具,装修豪华接待场所,公款大吃大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特殊消费,安排亲属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瞒报房产,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选拔和录用中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借婚丧事宜敛财,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谋利;违反工作纪律,懈怠企业改制工作要求,违规出借单位资金;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沉溺赌博,道德败坏,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放纵贪欲,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国家财产,在企业经营和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和索取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知止,胆大妄为,情节恶劣”。
曾经吃过苦的“追梦人”
据兰州日报报道,1977年,19岁的苏孝林满怀对艺术的渴望,从兰州奔赴北京,到当时被誉为“中国第一团”的总政歌舞团学习声乐。
报道称:回忆起那段日子,苏孝林感受颇深,他说:“那时条件很艰苦,没有宿舍,只能住在总政歌舞团合唱队的排练室里。我还记得房顶中间有个大吊扇,每天晚上,我们就在大吊扇下临时搭起的床铺上休息。”
后来,苏孝林先后进入煤矿文工团和铁路文工团,继续在艺术道路上虔诚修炼。1984年,苏孝林参加首届CCTV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在25名获奖歌手中获得第14名,在当时引起了轰动,苏孝林也被团中央授予“全国新长征突击手”的光荣称号,兰州市政府给他提升了两级工资,并给了一套40多平方米住房作为奖励。
苏孝林(右)与张艺谋等人合影后来,苏孝林历任兰州市歌舞团团长助理、副团长、团长,兰州歌舞剧院院长,兰州大剧院院长,省文联副主席兼兰州大剧院院长等职。随着职位的变化,各种财和色的诱惑也扑面而来。苏孝林的蜕变,应该是发生在他担任“一把手”之后。
一个颇有才华、荣誉等身的文艺工作者,最终沦为阶下囚,着实令人惋惜。苏孝林的蜕变,固然有他自身的原因,但“一把手”权力失控、缺乏监督,才是他最终从人才走向贪官的根本原因,看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管,真正把权力关在笼子里,还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