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于(证券代码002360) 11 月 20 日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90万元罚款。此前 ,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公告披露,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查明,同德化工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3 年 8 月 30 日,同德化工与广东宏大签署《转让同蒙化工股权的框架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同蒙化工100%股权转让给广东宏大。协议签署次日,同德化工决定终止该股权转让交易,为此引发双方民事诉讼。
同德化工本次转让同蒙化工股权预计产生利润 17,709.86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96.15%,属于法律规定的重大事件,但同德化工未按规定披露框架协议有关信息,直至 2024 年 1 月 30日公司发布收到民事诉讼传票的公告时,才予以提及。
湖北金楚律师事务所主任宋军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索赔条件提示】凡是2023年8月30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买入同德化工,且在2024年1月30日后卖出时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报名参加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声明:关于可索赔条件的判断,仅代表股卫士宋军律师团队的法律观点,供投资者维权参考,但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