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时尚/ST东时/公司”)2025年1月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对本案其他当事人另行依法处理。
此前,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东方时尚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雄于2024 年 8 月 7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证监会查明,东方时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东方时尚2021 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东方时尚投资公司系东方时尚控股股东,徐雄时为东方时尚及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桐隆汽车销售公司由投资公司实际控制。
2021 年东方时尚及其子公司东方时尚汽车销售公司向桐隆汽车采购新能源汽车。2021 年12月24 日, 汽车销售公司与桐隆汽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2亿余元,占东方时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25%。上述事项属应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东方时尚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2021 年,东方时尚及子公司汽车销售公司与桐隆汽车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金4亿余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 17.68%。根据相关规定,东方时尚应当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但东方时尚未按规定披露, 导致其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东方时尚 2023 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
北京千种幻影科技有限公司由东方时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是东方时尚的关联法人。
2022 年,实控人徐雄安排东方时尚及其子公司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向千种幻影采购 VR 模拟器。 就上述事项,东方时尚及虚拟现实与千种幻影签订了担保及差额补足协议,约定若东方时尚租赁收入及现金流不足以支付因融资租赁而产生的租金,由千种幻影代为支付,后于2023 年 5 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在 VR 模拟器全部交付之前,由千种幻影垫付相关融资本金并无偿承担利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千种幻影未依约交付全部设备东方时尚及虚拟现实就案涉设备未取得租赁收入或现金流入,应由千种幻影支付相关融资本金及利息,但实际由东方时尚及虚拟现实代为支付,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 年,东方时尚和虚拟现实为千种幻影支付融资本金及利息合计 1.2亿余元。
2023 年,千种幻影对东方时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 1.2亿条元,占东方时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40%,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 6.23%。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东方时尚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且东方时尚应在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东方时尚亦未按规定披露,导致其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东方时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8条第1款及第2款、第79条、第80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197条第1款、第2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股卫士提醒,东方时尚赔偿与股民索赔
ST东时的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湖北金楚律师事务所宋军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或其它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索赔条件提示】凡是2021年12月24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东方时尚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索赔。该索赔条件供投资者维权参考,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索赔证据材料】股民索赔需准备的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证券营业部盖章);3.涉案股票对账单(自首次/首笔买入打印至今,证券营业部盖章)。
关注股卫士,获取价值资讯及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