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生产安全事故核销的公示
2025年3月2日10时55分许,铁岭县双树子煤矿有限公司员工尹某国在井下作业过程中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了铁岭县双树子煤矿有限公司“3·2”亡人事件调查组,依法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认定,并结合《铁岭固仑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书》(铁固〔2025〕病理司鉴字第6号)鉴定意见:尹某国系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心病)急性发作致急性心肌缺血死亡,排除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矿事故核销相关程序,我局拟将该事件进行核销,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至9日,共7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24-88576929,024-88576800(局值班室),邮箱:sgdcc.lnmj@ln.gov.cn。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