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坚统一后的行为之音乐篇:音乐也成为了政治工具

调侃历史 2022-02-04 09:11:04

杨坚实行文治天下,大力发扬文化事业,其中修乐具有显著的特点。当隋军攻破南陈首都建康后,获得了大量南陈的乐器和乐工。杨坚作为北方人,对于南方的音乐虽然不太熟悉,但却极为感兴趣,命令南陈的乐工当庭演奏,但是不听则已,听完后杨坚大为赞叹。于是命令调和五音作成五夏、二舞、登歌、房中等十四个乐调,以供宴饮和祭祀时使用。也就是从这时开始,隋朝才有了雅乐一说,杨坚特意诏令在太常寺设置清商署加以管理,同时为了完成修乐,诏求南陈太乐令蔡子元、于普明等人,将其官复原职。

事实上,杨坚作为北方人,对南方人的音乐并无太多的认可,他始终认为南方的音乐有一种亡国的悲伤情绪,他曾经对百官语重心长地说∶"此声似啼,朕闻之甚不喜,故与公等一听亡国之音,俱为永鉴焉。"

隋朝刚刚建立时,杨坚就让乐工齐树提校定乐章,改换音律声调。但是齐树提的音乐修养水平不高,虽然努力按照杨坚的要求去做,却越来越不成调子。不久后,上柱国郑译上奏请求重新修正,于是杨坚将此事交给了太常卿牛弘、国子祭酒辛彦之和国子博士何妥等人一同办理。

对新生的隋朝而言,修订乐律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由于南北方长期分裂,各自的音乐发展道路完全不同。南方经过魏晋名士们对传统儒学的猛烈冲击,可以说天人感应的音乐理论体系已经不复存在,与之对应的则是民间音乐、佛教音乐的盛行,例如民歌"吴声"和"西曲"吸收继承了汉代以来的相和歌传统,最终发展成"清商乐"而成为经典。在北方则各种少数民族音乐传入中原地区,形成音乐领域的百花齐放局面。

可是杨坚在修乐这件事情上并没有多少耐心,开皇七年(587 年)在看到修乐还没有完成时,不禁勃然大怒,认为新王朝已经建立七年,现在的音乐还停留在前代之音,于是准备下令将牛弘等人治罪,幸好治书侍御史李谔站出来为牛弘等人开脱,杨坚才没有追究。

但是生气毕竟解决不了问题,想要修乐成功还得想办法才行,杨坚为此特意下诏求访真正懂得音乐的人,并让郑译参与其中进行寻访。北周武帝在位时,有位名叫苏祗婆的龟兹人跟随突厥人进入中原,此人精通琵琶音律,郑译曾跟随他学习,懂得了七声之正,在七声的基础之上,又以琵琶推演音律,每律有七音,以某一律为宫音,则十二律和七音相乘,可得出十二宫、七十二调,合计为八十四宫调。

从音乐风格上来看,郑译所定的音阶和当时的流行音乐风格相符,郑译采用的乐理来自印度,经西域传入中原,他以西域的七调与中原的七声相结合,将印度的乐理与中原乐理综合运用,其所定之乐介于胡、汉之间,按照《隋书·音乐》上的说法叫"旋转相交,尽皆和合",其定乐的方法正代表了本土与外来、俗乐与雅乐之间融合提高的特点。

当然,郑译这种引用外来乐理修乐的方法,肯定会招来守旧音乐人的反对,例如当时的知名伶人万宝常,出身南梁,精通钟律,历经北齐、北周,到了隋初修乐时,郑译经常和他一起讨论,但他与郑译的观点截然相反。郑译修乐成功后,万宝常听完演奏,禁不住潸然泪下,杨坚问他为何如此,他的回答是∶"此亡国之音,岂陛下之所宜闻?"

在万宝常看来,郑译所修之乐并非雅正之音,有一种哀怨的情绪,他请求以水尺为律,以调音乐。如果从音乐本身来讲,万宝常的建议虽然不中听,但以周礼为定乐原则,倒也合乎礼法,所以杨坚没有反对,同意让他试试。于是万宝常采用传统的"三分损益法"首先确定音高,然后用雅乐的七音做音阶,最终得出了雅乐八十四调,但是他的音乐声音比较淡雅,并不为当时的人所接受,太常寺那些善于鉴赏音乐的人很多都排斥。显然在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面前,音乐如果完全复古是行不通的。

郑译、万宝常在修乐上的争论,并不意味着就没有第三种意见的出现,例如跟随郑译一同修乐的何妥,眼看郑译的主张获得朝臣的支持,而自己虽然是博学大儒,却比不过郑译,顿时觉得颜面无光,于是站出来攻击七调之义和十二律。主持修乐的牛弘对音律并不十分精通,难以对这种争论做出裁决。当时修乐班子大有各自树立朋党之势,牛弘对此难以控制,只得任由各家自行修订。但是这样一来何妥便有些心虚,他担心一旦修乐成功,高低优劣立即分明,于是连忙请出杨坚,依据儒家以乐律附会人事的理论,为杨坚讲一通儒家理论,以造成先入为主的印象。果然杨坚听完后大喜,赞叹何妥是"滔滔和雅,甚与我心会",何妥趁机建议修乐之用黄钟一宫,其余皆不采用,杨坚赏赐何妥等修乐者,却并没有最终做出裁决。

显然,杨坚虽然有所倾向,但他并不只听信一面之词,因此修乐之事始终悬而未决,而平陈缴获的南方乐工乐器,正好给修乐工作以新的理念灌输和转机。

牛弘适时上奏,请求根据以前缴获的南梁和南陈的正乐,以修订雅乐,取代有"边杂之声"的北周音乐,达到改变胡音影响中原风貌的局面。但是杨坚的态度有些暧昧,他回复牛弘说修乐的事情,是圣人能做的,现在天下初定,还没有正化风俗,变革音乐方面的事情,自己还没有空闲考虑。

杨坚的话说明他将修乐当成政治行为,目的是歌功颂德与教化民众。在开国之初,杨坚就急于修乐,现在天下已经太平,不可能修乐还不成功。当时还是晋王的杨广揣摩出了父皇的心思,再度上表请求一定要修乐,杨坚这才表示同意,于开皇九年(589年)十二月颁布诏令,让太常卿牛弘、通直散骑常侍许善心、秘书丞姚察和通直郎虞世基等人议定作乐。

值得注意的是,杨坚所下的诏书中一个是改定律吕,也就是全面制定新的音乐制度,以统一以往南北地区存在的乐制差异,最终成就千秋功业,这也是杨坚计划修乐,表达功高盖世的自负。另一个是为修乐定下一个基调,废掉"郑、卫淫声,鱼龙杂戏",严格按照儒家乐理完成修乐,因此可以看出修乐事业其中的政治意义是高于一切的。

但是牛弘有些书生气,没有完全领会杨坚制定修乐原则的深意,他依据修乐者的多数意见,将郑译的理论和古典五声六律理论相结合,提出了一宫用一调的理论,主张即使转调也要严格按照周礼进行。

杨坚看完牛弘的理论后,想起了何妥曾经对他提出的修乐建议,于是做出批示,《隋书·乐本篇》记载∶"不须作旋相为宫,且作黄钟一均也。"于是牛弘和秘书丞姚察、通直散骑常侍许善心、仪同三司刘臻、通直郎虞世基等人继续详细研究修乐事宜。

从修乐这件事情的过程来看,杨坚对如此专业的事情进行直接干预,甚至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加干涉,是出于他自身的一种自负情绪。杨坚在年轻时是个音乐爱好者,而且精通琵琶,也曾经谱曲《天高》和《地厚》,用以表达夫妻之间互相尊敬之情,所以在杨坚看来,他对音乐还是精通的。

因为年代久远,杨坚谱写的曲子已经失传,我们暂且不论这种带有政治宣传目的的曲子究竟造诣有多高,重要的是会谱曲不一定就精通音律,因为谱曲属于感性范畴,而修乐则是技术工作,所以杨坚直接干预修乐的技术工作,属于外行领导内行,更何况杨坚还是政治领域人物,将政治目的与音乐修养掺杂在一块,其结果就是将修乐带进死胡同,而且以政治标准去衡量各种乐曲,更是让音乐的魅力消失殆尽。开皇初年制定乐律时,设置国伎、清商伎、高丽伎、天竺伎、安国伎、龟兹伎和文康伎七部。

龟兹伎为西域音乐的代表,富有表现力,北魏时期传入中原后大受欢迎。但是杨坚建立隋朝后,却从伦理教化的角度对富有活力和表现力的音乐提出了尖锐批评,这种批评除了他自身性格内向不喜欢张扬的音乐之外,更多的则是政治上的考虑。

首先就是牢固树立居安思危的观念。

杨坚以南朝灭亡为鉴,生怕朝臣们钟情音乐而重蹈覆辙,所以提醒大臣们万万不能松懈。但是从效果上看似乎作用不大,这样一来就导致杨坚矫枉过正,对修乐越发严厉,例如开皇十一年(591年)正月十四日,杨坚特意下令将平陈所得古玩珍器尽皆销毁,说这些东西带有一股妖气。这种居安思危的态度是正确的,但中国古代最高统治者在处理政治与学术问题时,经常将两者混淆在一起。

其次是夸大音乐的社会功能。以审善取代审美。儒家观点认为,音乐起源于人对外界的自然感受,正所谓"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这种见解虽然合理,但是如果得出"声音之道,与政通矣"以及"乐者,通伦理者也"的论断,就出现了极大的问题。

但是杨坚对音乐的理解有些过于陈旧,无限夸大音乐的政治和社会作用,可以说是儒家音乐理论的老调重弹,将音乐当成了政治统治工具。在这种理念支配下,政治标准成了唯一标准,凡是不符合政治标准的一律加以否定,甚至加以迫害。开皇初年颜之推劝谏杨坚依南梁音乐修乐时,杨坚便以南梁音乐是亡国之音而加以拒绝,这标志着从魏晋时期以来南北方音乐的发展在理论上遭到全盘否定,修乐逐渐演变成一场政治迫害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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