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换户这事儿
在许多交易者看来
简直不要太折磨人了!
房产出售后
业主担心户口没地方迁
客户害怕房子名下户口迁不出
二手房交易后,房子内户口迁出的问题,到底如何办理?这个问题,其实还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关于户口迁出的三种方式
一般来说,常见的迁出方式有三种:正常迁出、迁入公共户口、强迁户口。
● 正常迁出
正常迁出就是迁移到家庭自有本地其他房产的名下,或亲戚有本地房产且同意让你迁入。
但按照相关规定,如果你迁入到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或者其他亲属处,需要迁入房屋的产权人同意。
所需材料
1.迁出地的《居民户口簿》或者《个人户口卡》(未发放的除外)。
2.入户地的《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5.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 (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及《居民身份证》。
6.直系亲属迁移的,提供迁移人与房屋产权人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人事档案等)。
7.非直系亲属迁移的,需在“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并提供《居住核查表》(整户迁移除外);需要登记与入户地户主关系的,还需提供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 迁入公共户口
如果正常迁出不可行,并且一定要在卖房后把户口留在本地,可以考虑迁入到当地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共户口,等后续买到新房了,再迁到新居住地。
所需材料
1.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或者《个人户口卡》(未发放的除外)。
2.迁移人的《居民身份证》。
3.迁移人居住在本市的,提供本市实际居住凭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者《居住核查表》,或者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在拟落户地派出所辖区);居住在非本市的,提供在当地居住生活的凭证。)
4.名下无房产登记的证明(社区公共户之间迁移无需提供)。
5.因房屋出售、拆迁须将户口迁出,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动迁协议等相关凭证;因房屋动迁,但分配的房屋产权证尚未办出或者未购买商品房屋,须提供动迁协议或者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所住房屋系政府保障性住房租的,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
● 强迁户口
如果卖方不同意迁出户口,可以带着产证、买卖合同、身份证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强制迁户,审核时间一般半年,最快2个月左右。
综上所述,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条件允许,正常迁出会是最方便的选择。如果正常迁出不可行,可以考虑迁入公共户口作为过渡。如若卖方不配合,作为买方也可以申请强制迁户。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买卖双方在交易前就应充分沟通,尽可能达成一致,以免给后期的户籍变更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