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钟岳作为清朝监斩官处死秋瑾,事后为赎罪自杀身亡

史海撷英 2024-10-29 09:41:19

秋瑾是近代中国著名的革命女志士,她深受民主革命思想的影响,毅然投身到反抗清朝封建统治的革命大业中,为革命大业作出了杰出贡献,但她在一次革命活动时不幸被清政府生擒,最终被公开处斩,壮烈牺牲,是近代中国第一位为革命牺牲的女志士。虽然秋瑾牺牲了,但是她的革命精神不死,一直鼓励着后来的革命志士为革命成功而不懈努力。

当时负责监斩秋瑾的晚清官员叫李钟岳,本来他是晚清一个无关紧要的小官,而且作为朝廷命官,他监斩被视为“逆贼”的秋瑾也是分内之事,但他事后因为无法忍受良心谴责,最终为了赎罪在家中自杀身亡,即“自杀殉瑾”。

李钟岳(1855年——1907年10月29日)一作李宗岳,字崧生,又字申甫,山东省安丘县辉渠镇谋家河村人。李钟岳从小家贫,但勤奋好学,18岁就考中秀才,此后又考中举人和进士,正式被清廷任命为地方官员,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开始任职浙江省山阴县县令。山阴县隶属今天的绍兴市,是革命女志士秋瑾的老家,革命党经过商议,决定由秋瑾领导浙江起义。秋瑾利用革命党此前成立的大通学堂做掩护,暗中策划革命活动,并与领导安徽起义的徐锡麟约定同一天起义。

正当起义准备就绪时,不知为何在起义前夕事情败露,徐锡麟只能在安庆提前起义,但当天就被清军扑灭,次日被处死。徐锡麟的弟弟徐伟无法忍受严刑拷打,供出了秋瑾等人。绍兴知府贵福得知消息马上命刚上任不久的山阴县令李钟岳带人查封大通学堂,并且重点抓捕秋瑾等人。

李钟岳向来仰慕秋瑾,对她提倡的民主思想和女权思想十分赞同和支持,常以秋瑾“驰驱戎马中原梦,破碎山河故国羞”之诗句教育自己的儿子:“以一女子而能诗,胜汝辈多矣!”爱才之情,溢于言表。因此,“事变虽起,犹思竭力保护之。”当他得知要查封大通学堂和抓捕秋瑾,以大通学堂是为培养人才等原因,迟迟不愿带人行动,山阴士绅深知李钟岳爱护地方之苦心,数十人相聚县署,恳求保全地方。李钟岳告诉他们:“即诸君不来,我亦决不能鲁莽从事。”于是立赴府署,向贵福陈述“该校并无越轨行动,不可武力摧残,惊动地方;容俟暗中调查,是否确实,再定办法。”后来在贵福的多次催促和勒令下才行动。

李钟岳

光绪三十三年六月初四日(1907年7月13日)午后,贵福传李钟岳至府署,厉声喝斥:“府宪命令,汝延不执行,是何居心?限汝立即率兵前往,将该校师生,悉数击毙,否则我即电告汝与该校通同谋逆,汝自打算可也。”并将浙抚二次催促电令甩给李钟岳,拂袖而去。李钟岳无奈,只好回署告诉诸士绅“情势至此,我已不能阻止,惟尽力之所至,少伤民命耳。”在贵福的监督下,李钟岳带清军包围了大通学堂,此前革命志士已经收到消息,纷纷撤离,但秋瑾表示“革命要流血才会成功”拒绝撤离,独自留下镇守大通学堂,被随后前来的清军当场抓捕。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李钟岳之子、《民国日报》名记者李江秋专赴杭州,与秋瑾之弟秋宗章相见,秋宗章告诉他:“先姊在家,独居一小楼,所有与先烈来往信件,均藏其中。六月初四大通被查抄时,全家均逃难,故一切未及掩藏。令父李钟岳先生在查抄前,已问明小楼为秋女士所居,故意不令检查,否则必连累多人”,此足证明李钟岳救人于难的苦心。

当夜,李钟岳奉命审问秋瑾,他仰慕秋瑾,待她如上宾,虽说是审问犯人,实为两人闲谈,秋瑾否认自己参与革命活动,也不透露任何与革命有关的人和事,只写下绝笔“秋风秋雨愁煞人”。李钟岳夸赞秋瑾书法之工,秋瑾说:“未见过贴,字实不能写,文章是能作几篇的。”于是,李钟岳又让秋瑾作文,秋瑾说多年不用毛笔,书写不惯,李又另给墨水钢笔和英文练习簿。秋瑾提笔立成千余言,主要陈述其生平历史和申诉此次被捕之冤。

绍兴知府贵福得知审问过程后相当震怒,认为李钟岳在偏袒秋瑾,气势汹汹地责问李钟岳:“为何不用刑讯,反而待若上宾?”李钟岳则以“均系读书人,且秋瑾又系一女子,证据不足,碍难用刑”来辩解。于是贵福向浙江巡抚张曾扬报告,谎称秋瑾已承认是革命党人,参与和策划了革命活动。张曾扬不上奏清廷,回复只有四个字“就地正法”。随后,贵福勒令李钟岳次日处斩秋瑾,李钟岳为保护秋瑾据理力争,李钟岳道:“供证两无,安能杀人?”贵福厉声训斥道:“此系抚宪之命,孰敢不遵?今日之事,杀,在君;宥,亦在君。请好自为之,毋令后世诮君为德不卒也。”李钟岳知已不可以再争,怏怏返回县署,思忖良久,终无两全之策。

至光绪三十三年六月初六日(1907年7月15日)凌晨三点,执刑任务已不容再缓,于是李钟岳将秋瑾提至大堂,对秋瑾说:“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谅之也。”说完,这个父母官当场“泪随声堕”,身边的吏役也都“相顾恻然”。李钟岳征询女士还有何要求,秋瑾对这位父母官的暗中保护深表感激,并提出不要枭首、刑后勿剥衣服等要求。李钟岳答应了她的要求。

李钟岳

秋瑾死后不久,贵福向朝廷弹劾李钟岳袒护逆贼,未过3日,李钟岳即因“庇护女犯罪”被革职。离任之日,绍兴绅民数百人,乘船数十只,送至距城30里的柯桥,仍恋恋不舍。李钟岳愧疚地对送行的人说:“去留何足计,未能保全大局,是所憾耳!”山阴县的百姓都为李钟岳鸣不平。

革职后的李钟岳终日忧愁、抑郁,反复念叨“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之句,对秋瑾之死深感内疚。一直为了秋瑾的死谴责自己,良心备受谴责的李钟岳萌生以死殉瑾的想法。此后李钟岳数次自杀,但都因为家人的及时发现而自杀未遂,为防止李钟岳再次自杀,家人几乎寸步不离。

终于在光绪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1907年10月29日),死意已决的李钟岳趁家人不注意,在家中上吊自杀,等家人发现时,李钟岳已气绝身亡,终年52岁,此时距离秋瑾遇害不过百余日。

秋闺瑾

李钟岳为赎罪秋瑾自杀身亡的消息传出后,引起全国轰动,浙江士民无不哀痛惋惜,杭州城乡士绅前往吊唁者三日不绝,上海《中外日报》《申报》《新闻报》等媒体争相报道,一时舆论哗然,有识之士都为秋瑾和李钟岳鸣冤,上海还将秋瑾一案编成新剧《六月雪》演出,为秋瑾和李钟岳鸣冤。制造事件的始作俑者浙江巡抚张曾扬和绍兴知府贵福被公开声讨,以身败名裂收场。

辛亥革命成功后,民国政府在秋瑾的老家为她建了很多纪念意义的建筑,还把李钟岳的牌位放在一起,李钟岳自杀殉瑾的故事仍然流传至今。孙中山亲笔为秋瑾女士题写“巾帼英雄”四个大字,并书楹联一副:“江沪矢丹忱,感君首赞同盟会;轩亭洒碧血,愧我今招侠女魂。”浙江革命先哲褚慧僧先生与秋瑾生前挚友吴芝瑛、徐寄尘女士于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在西子湖畔建秋瑾墓和鉴湖女侠祠,特将李钟岳的“神位”祀于祠中,上题“清山阴知县李钟岳之神位”,下书“李钟岳先生,山东安丘县人,秋案中有德于女侠”,以纪念李钟岳保护秋瑾和为秋瑾殉道的悲壮义举。

《续安丘新志》载:“浙人追思之,及秋案昭雪后,乃为立祠西湖上,岁时祀之。”民国成立,真相大白,“秋案”昭雪,李的神位入祀秋瑾祠。秋、李两家遂成为至交。从此,李钟岳与秋瑾两位志士的事迹并垂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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