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往菜里撒盐,这不是人干的事。这还是副镇长带队,是所谓执法中干的,更让人气愤、让人无可言语。
贵州毕节威宁县政府网站发布了情况通报。是有村民为孩子举办“剃头酒”,小海镇副镇长赵某带领镇村相关工作人员前去劝阻,过程中沟通不畅,发生往食物中撒盐等不当行为。威宁县已经意识到这种行为的错误,要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坚决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小海镇党委政府已经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作出深刻检讨。
通报说相关人员已向村民致歉,并获得谅解。不知道是怎么道歉、怎么取得村民谅解的。但如果没有给予赔偿,威宁县相关部门的认识是不到位的。往食物里撒盐,让食物无法吃了,这是破坏行为。不说让村民的喜庆热闹不欢而散给予精神补偿,至少对破坏的食物,应该照价赔偿。如果没有赔偿,说明对其违法性都没有认识到。
这盐撒下去,伤害的是老百姓的心,损害的是干部的形象,影响的是群众与党和政府的感情。把这盐撒下去的人,心里大概率是没有老百姓的。至少在撒盐的时候,他是不会想到老百姓感受的。
在斥责赵副镇长等人缺少群众感情,斥责他们素质差、权力任性、缺乏法律意识的时候,更应该深入反思导致这种反人性的事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
缺德
反思、道歉有用的话,还要法律干嘛?滥用职权罪、寻衅滋事罪,跑得掉吗?如果能按党纪国法办事,双开、入刑,今后这种恶劣行径就会自然而然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