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有信息来看,这个案子现在能确认的事情有以下几条:
1.节目录制后是钱枫主动找人加的当事女生。
2.从当事女生发出的视频来看,她是醉酒状态被钱枫带回了家。
3.从两人之后的聊天记录来看,两人之间曾发生性行为。
4.聊天记录中钱枫没否认自己处于清醒状态,并用微信给当事女生转了多笔5200的钱。
5.当事女生第二天已向上海警方报案。
6.上海长宁警方在女方报案后进行了强奸案调查。
7.警方调查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强奸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8.当事女生当时未提异议,之后也未申请复议。
9.当事女生表示要整理证据继续报案。
女方的指控中还未能被确认或证实的事:
1.女方喝的酒中是否被下药。
2.女方是否在没意识的情况下被强奸。
3.男方是否在警方调查过程中承认过自己强奸。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知,处于醉酒状态的女生在被钱枫带回家后,两人疑似发生性行为。后女方控诉男方强奸,男方否认自己在女方无意识的情况下侵犯女方,警方调查后未能找到证据证明强奸的犯罪事实。
证据缺失通常受到很多客观因素的影响,比如洗澡导致的证据灭失、证据采集是否全面细致等等。而且刑事案件轻口供重物证,若证据不能形成闭环指控都不能成立。证据不足不能证明事情发生,也不能证明事情没发生。警方公告的结论用的措辞很严谨了。
整件事的重点,就在于女方醉酒后被钱枫带回家的那段时间发生了什么。对整件事最清楚的是钱枫本人,其次是当事女生。作为网络上的旁观者,不用自作聪明去推断什么,只能支持当事人最大限度地主张自己的权益,最终结论还是要以执法司法机关为准。舆论最终目的还是推动执法和司法机关介入,而不是给谁定罪。没有司法机关的裁决,男方不是强奸犯,女方也不是诬告犯。
至于男女双方是什么人和案情无关,艺人并不天生有罪,可刑法也没规定“福利姬”就不能报强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