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留”女硕士13年的张某被抓,让我又一次见识了汉语的神奇之处

时光浅酌的墨色记 2024-12-14 16:18:27

被“收留”于山西省和顺县13年的女硕士卜某一事又出了通报:

并没有出乎大家意料,张某涉嫌犯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续如何,还需关注。

但是再回过头看之前和顺县发布的那则警情通报,你会惊喜地发现其中并没有冲突之处。也就是说,你不能说这则通报都是错误的。比如说原通报中引起最大争议的“收留”,在新通报中为“带回家中”,并没有提及“拐卖”或是“拘禁”,仍需深入调查。

所以并不能推翻原通报的语境,在一切调查完毕前,说是“收留”并不一定就是错的。就算调查完成,确认张某是“拐卖”或是“拘禁”,你仍然不能说第一份通报是错误的,因为“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调查中”。

这就是汉语的神奇之处,事情确实有,记录时要讲究笔法,要有为地位尊崇的人遮掩的觉悟,这叫“春秋笔法”,核心是“为尊者讳”。

春秋笔法历史悠久,出自《史记?孔子世家》,后称用笔曲折而意含褒贬的写作手法为春秋笔法。

通俗点讲,就是不说人话。

我举个例子,《春秋》里记录了一件事:鲁僖公28年,天子狩于河阳。

不明白的人,怎么看也不过是周天子去河阳打猎而已。但是你去了解背景就能知道,这一年是天下霸主晋文公在河阳召集诸侯会盟。

要是如实记录,就该是晋文公发号施令,天子不敢不去。但你晋文公再牛也是臣子,天子再弱也是天下共主,这样记录成何体统,皇家的面子还要不要?

于是就有了“天子狩于河阳”。天子是在河阳出现了,至于和晋文公有没有关系,我不能说,你自己猜。

可是为什么不好好说话,非得这么虚头巴脑呢?这牵涉到另一个概念:为尊者讳。

“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为中国讳”——此语出自《春秋公羊传?闵公元年》,这是孔子编纂删定《春秋》时的原则和态度。这一态度是儒家“礼”文化的体现。

就是说,地位高的人、自己的亲人、贤能的人,以及国家做错了事,不能直接记录,这叫四讳。

再举个例子,大清官方通报中,1860年8月、1900年8月,咸丰、慈禧都离开北京“西狩”去了。但只要稍微了解近代史就知道,这两人都是为了躲避联军,仓皇逃离了北京。

这就是为尊者讳、为中国讳,咸丰、慈禧那都是地位高的人,他们代表的是大清。就算做错了事,跑路了,那也不能直说,得用曲折的笔法来优美地记录。这件事我明明知道,但是我就不这么写,什么意思,你自己去猜。

回到和顺县那份通报,很典型的春秋笔法,谁是“尊者”呢?

再回顾这件事,脉络已经比较清楚。卜某走失,张某明知卜某患有精神疾病,仍与其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张某涉嫌犯罪,是因为他人性中的恶。

人性中有善的部分,也有恶的部分。在有序的社会之中,大部分人都会把善的一面表现出来,恶的一面则被压制着。当局部出现混乱时,人性恶的一面就有可能显现出来,这时强者更容易变成恶魔。

对卜某来说,张某就是强者,是恶魔。她不是四处漂泊无人照看,她有家,她家距离男方不远,而且是同一个城市——和顺县青城镇到晋中市榆次区仅仅175公里而已。

卜某的家人一直在找她。如果当时张某没有“收留”,而是报警,或是上报社区和民政,开始救助。卜某就能回到家人身边,不管疾病能不能治愈,她能过上本该属于她的人生。

卜某的人生选择被张某的恶剥夺了,可问题是,是谁释放了张某人性中的恶?又是谁在张某作恶之后纵容了他?

卜某走失不是1年,是13年。在村里呆了13年,人口普查就算没查出来,疫情三年,村里多了一只猫狗都能查出来你信不信,别说一个外来的女人。

所以这件事,最大的问题不是张某,而是当地各级政府部门。他们本该构建一个有序的社会,压制住张某的恶。因为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人人都是大善人,惩恶扬善,只有靠规则、靠法制才能做到。否则,就是没有张某,也可能会有王某、李某。

但是,当地政府部门的失职和无能,那是不能乱说的啊。对和顺县当地来说,这些是人上人的“尊者”,用春秋笔法记录张某的犯罪事实,也就是对地方失职的模糊化处理。好像说了,好像又没说,你自己理解去。不知情者若多读几遍通报,或许还以为是警方发现了居民张某收留卜某的好人好事。

事实上,这份通报起到的作用并不小,就算张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后,认为“收留”有理的评论也不在少数。既然张某是在做善事,那么地方政府部门自然就不存在失职行为,甚至在卜某认亲过程中有功,逻辑完美闭环。

长期处于个人意志主导的权威之下,使我们民族有“为尊者讳”的传统美德,也就是对尊贵者所犯的错误乃至罪恶进行掩盖,以致普通人不能了解真相,遂渐渐遗忘。

所谓丧事喜办,一字褒贬,春秋笔法的核心区别是为尊者讳,关键在“隐”,隐去重点,隐去细节,并做到整体不影响对事件的大致描述,达到遮掩的目的。

正如眼角有疤的人总是留有长头发,成功的写手善于用正面的文章掩盖自身的缺陷。所以和顺的扣留也不是扣留,是“收留”;郑州的运管追逐司机成了“因桥上有正常行驶的社会车辆,执法人员张某紧随其后欲制止其危险行为”。

几千年以来,我们相当擅长写作这类文体,一则某地发生灾害的官方通稿共500余字,介绍灾害情况的内容不过一小半,大半是“领导高度重视”的内容;某厂发生了一起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火灾,报道员写了一篇通讯,重点介绍的是事故发生时广大干群奋不顾身抢救集体财产,涌现了一大批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等等。

令人稍稍欣慰的是,第二份通报中明确提到了“对其它涉嫌违法犯罪、失职失责等问题,和顺县将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后续调查情况及时通报。”

那就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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