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县的罗先生婚后不久发现自己妻子李女士患有先天性双子宫加单侧肾缺失,他怀疑妻子婚前故意隐瞒病史便起诉离婚。
从结婚到治病,罗先生前前后后共花了50万,包括26.8万彩礼。罗先生起诉想要将大部分彩礼和黄金钻戒追回,谁知一审法院只判决返还4万彩礼加一个钻戒,罗先生愤而上诉,目前二审已经开庭正在等待最后审判结果。
据罗先生所说,发现女子身体异常的起因是因为她总是不停的来月经,这明显不符合常理,去医院做了相关妇科检查这才发现问题。女子患有症状如此明显的先天性疾病不可能事先不知道,婚前刻意隐瞒几乎是板上钉钉,此举与骗婚无异。然而令人诧异的是即使在如此情况下26.8万彩礼一审法庭也只判返还4万确实让人匪夷所思。亳无疑问,这则案例又会加剧很多适龄男性的恐婚情绪。
虽然女方解释说自己没有骗婚,的确进行了常规婚检,但当时没有检测出来,不过很明显这是在说谎。在婚检当中,是否有遗传性疾病以及男科、妇科检查属于重中之重,如此明显的外部症状不可能检测不出。归根结底,还是婚检双方没有互相查看对方医学报告这才给了女方撒谎的机会。
对于普通人来说,法庭的判决结果我们无法影响,只能被动接受。婚前男女能做的只能是共同参加婚检并查看对方的医学报告,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骗婚事件再次发生。
一会告你强奸哦
法律规定彩礼和嫁妆都归属女方纯粹TM扯淡,两人在法律意义上关系平等,义务和责任对等的情况下为什么彩礼归属女方?嫁妆是女方为组成家庭拿出的拿回无可厚非,那为组成家庭男生拿出的彩礼为什么在法律意义上归属女方?难道是买卖关系的婚姻吗? 难道在婚姻关系中女方也属于“弱势群体”吗?这不明显与社会主流观念中的平等独立相悖吗。
同居就行,接什么婚,有病。
这就赚了二十几万?好买卖哈[思考]
那法官是女的吧[得瑟]
垃圾捞女
只有共同参加婚检互查检测报告才能充分保障双方知情权,刻意隐瞒骗婚着实可恶
骗婚又成功了
婚检不互相看对方报告,那为什么还要婚检,这不是脱1裤子放个屁吗
还敢给高彩礼吗?谁给谁沙比
一告男方侵犯女方隐私,二告男方强奸罪。
隐瞒确实不对!但男的也是傻逼!病这玩意儿就是无底洞!多少钱都得玩完,俗话说:长痛不如短痛!既然知道了还医啥?离婚走人得了呗!碰到这样的只能自认倒霉!你告她也没用,赢了也没钱赔!聪明的第一时间放弃走人,亏小一点,再耗下去亏得更多,律师费也要好几万。
这样下去,谁敢结婚?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好像是规定假一罚三的吧?
不结婚不就好了,女的又不是灭绝了,生孩子也不是非要结婚的。只要不惯着女的,女的爱咋咋的
?怎么可能!不是说实行得是自愿婚检,并且不得强制要求对方出示婚检结果?政策又又又又要变了吗
我村里一大哥比电影演的还精彩 第一个孩子马上小学了发现血型对不上就离了 那时候法律好像不太一样 赔了一大笔钱 第二个老婆结婚后育前体检阳性肺结核 又赔了一笔钱 第三次又是该上小学了又是那样 结果因为法律好像有了新规 就走了法院 结果扒出来是和亲姐夫相好 这次倒是没花多少钱 姐弟俩快四十了都单身了
别发出来了,丢人现眼,自己要给彩礼,怪不得谁,活该
我猜法官是女的[得瑟]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无效
[得瑟]你再bb试试,等下告你婚内强奸加故意伤害,你tm就蹲定了,现在女人告男人是不需要实质证据不需要道理的,只要告就立案,只要审就是刑责。相反男告女没用,参考地铁污蔑偷拍案,订婚强奸案,司机被女乘客割喉案。
婚前提婚检会被打拳活活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