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陕西争夺金矿始末

大坎看历史 2024-11-13 15:42:40

横贯中国中部东西走向的山脉是秦岭,中国重要的自然地理分界线也是秦岭。然而在以陕西境内为主体的东秦岭,在进入河南省境内的灵宝市之后,自然地理分界线却怎么也解决不了陕西省潼关县与河南省灵宝市在蛇沟、柳林沟地区的森林、林木、林地之间的争议。

秦岭

争议的原因其实并不复杂。陕西省潼关县有50亩“飞地”嵌入河南省灵宝市境内,不知何时,这里竟也成了黄金产区。1998年10月16日,潼关县有关部门向正在这一争议地区内作业的灵宝市豫灵镇的南闯金矿,发出《关于责令豫灵镇南闯金矿撤离在我县境内非法采矿活动的通知》,要求南闯金矿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停止非法开采活动。灵宝方面对此不予理睬,10月22日,潼关县矿管、环保、公安等部门对这一地区巡查,发现南闯金矿采矿坑口仍在从事非法采矿和“三小”提金活动,于是对此进行了强制性清理。

在清理过程中,共遣返南闯金矿民工50余人,金矿坑口和坑口内外的采矿设备和矿石,由潼关县有关部门“看守”。河南灵宝方面对此举动反映强烈,认为这是一起陕西潼关警方进入河南省境内金矿抢占坑口抢夺设备的严重事件。

国务院得悉这个信息后,立即作出批示,要求陕西省政府迅速核实陕西潼关警方占据河南南闯金矿一事,如情况属实,应立即撤出;另外,还特别要求两省政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大规模的群众械斗事件,维护省界地区的安全。

陕西省接到国务院的批示后,立即责成潼关县有关人员无条件撤离南闯金矿坑口;潼关县政府也有令必行,按要求于10月28日中午将所有驻守在采矿坑口的人员全部撤离。这一撤离行动应该说是非常及时的——就在潼关方面将驻守在南闯金矿的全部人员撤离之后的3小时,灵宝方面有“32辆吉普车、一辆康明斯大卡车满载武装人员约300人,持枪闯过潼关县西峪联合检查站,进入两省有争议的交界地区”。这样,就避免了一场即将可能发生的武装械斗事件。

当晚7时,潼关县与灵宝市政府的负责人在争议现场达成了双方在争议区域都不得进行采矿活动、维持现状的协议。1998年12月5-9日,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受国务院委托,就河南省灵宝市与陕西省潼关县边界及矿业纠纷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两部在实地调查后,根据《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提出了关于两省边界争议问题的处理意见。

1999年3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后,下达给两省。处理意见在边界的划分上体现了这样一种思路:划界、定界,不是分家,不是主权划分,不是资源划分,行政区域界线与资源界线能一致的就一致,不能一致的也决不勉强一致,不能一致的可以搞跨界经营、跨界联营。具体到豫陕争议边界,如是划定:行政区域界线自豫陕两省边界的5号界桩起,大致向东南沿西峪行至柳林沟和蛇沟交会处,由此转向东南,沿蛇沟沟底行至秦岭岭脊,再向东偏东北,沿岭脊行至2261高程点。两省争议的蛇沟、柳林沟地区都归陕西省管辖。这是一起从矿产资源纠纷中摆脱出来的边界线。尽管从争资源角度看,河南省灵宝市方面未能实现自己的意愿,但他们赢得了比矿产资源更多的财富,那就是边界地区的安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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