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硕果累累,正是收获的好时节,伊通法院环城法庭却在这时收到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原告刘大妈说:“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我把地承包给他种植果树好几年都不给我承包费,无奈之下我才找到法院!”
2020年3月份,陈某前往刘大妈所在村屯,承包土地准备种植果树,并与刘大妈协商土地承包相关事项。2020年4月初,陈某便与刘大妈签订了为期2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按年支付刘大妈承包费。但陈某因果树种植周期原因和资金流转问题,已经三年没有给付刘大妈土地承包费用。万般无奈之下,刘大妈走进环城法庭寻求帮助。
承办法官了解事实经过后,立即投入到案件调查和取证中,对案件的事实进一步核实,并且一一落实。实地勘察承包土地面积,并与陈某逐一核对地块。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实地调解。陈某表示:“因为种植果树周期长、有自然灾害、虫害等问题导致一直未能盈利,而且随着市场经济变化,成果的价格浮动巨大,才导致一直未能给付承包费。”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对陈某进行明理说法。陈某说:“我尽快将手里的成果全部出售,支付之前欠付刘大妈所有的承包费,这个月末我就能还上。”案件达成了和解,双方握手言和。
在法官快速了解案情,梳理案件经过,从立案到案件调解结束一共三天,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处理土地纠纷的专业和温情,也彰显了司法工作者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