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青艺吉林 2024-11-01 17:23:34

彩礼本是双方心意相合时的诚意表示,但当热情褪去,感情不再,彩礼也变成分离时的难题,也容易造成双方利益失衡。近日,伊通法院靠山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并实现当庭履行,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赵某与张某2024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随即订婚交付5万元,未办理结婚登记。后因双方因性格不合、生活习惯差异等问题经常产生矛盾导致双方分手,赵某要求张某返还彩礼,张某不同意,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赵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介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了解。赵某坚持返还全部彩礼,不能人财两空。张某表示交往之前双方没有好好了解,分手对于女方也造成影响,不同意返还。虽然法官多次组织调解,但因双方矛盾较为激烈且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陷入了僵持的局面。

考虑到该案关系两个家庭,若仅凭一纸判决,败诉的当事人难免心存怨言,双方的矛盾甚至会进一步加深。承办法官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进行调解,从双方家庭经济状况、风俗习惯及双方过错等方面入手,反复释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适当让步,好聚好散。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同意返还部分彩礼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案结事了。

婚姻纠纷既关乎家事,更关乎民生。伊通法院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耐心倾听,温情调解,通过“情与法”结合,最终实现“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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