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共1569字,阅读时间约3分钟对于封建王朝来说,任何举措或是政治构想都是为了维护其统治,自秦汉开始,我国封建王朝便开始对监察体系进行不断地完善,从设立专门机构、官员,再到制定法规。分而治之,最后形成一套系统性、规范化的监察管理体系,不过依仗人治而建立起的监察架构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但也算是一种制度上的优化。
封建王朝中的监察体制,核心自然是维护正统王朝的统治地位,有些时候,监察不仅适用百官及地方机构,还会对皇室产生深远影响,尤其是隋唐以后,监察机构所要扮演的角色愈发重要,不过一切都是建立在维护皇权的基础之上进行的。自秦朝开始,我国封建王朝的监察制度就在不断变革,中央对地方的监察主要依靠监察机构和御史大夫,监察御史的存在,昭示着中央与地方两级分化的确立,以监察促进中央对地方的政治掌控力,这是中央集权的第一步。到了汉朝,刺史制度的确立标志着中央对地方的监察开始常态化,这一时期,也是言官登上历史舞台的重要时刻,皇权有时也在他们的影响范围之内,汉武帝时期,御史中丞取代御史大夫成为监察的主要力量,中央的权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隋唐时期的监察体系致力于构筑监察网络,并出现监察权分而治之的趋势,唐朝时期,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各负监察职责,言官也渗透进中书、门下两省,逐渐成行台谏制度。明清时期,都察院在各地都有专门的监察机构和官员,与当地督抚共同构成监察网络,在中央,设六科给事中,专门负责监督下辖六部的日常工作,清朝时还确立了我国第一步监察法典《钦定合规》,我国监察制度更加规范化。
监察制度存在的意义就在于监督各行政机构的工作,同时遏制贪污腐败行为,不过碍于封建专制统治的缺陷,天子门生的监察官员们也无法冲破制度的藩篱。说白了,皇帝才是监察体系的最高决策者,监察体系在履行其职能产生的效能往往会大打折扣,毕竟权力制衡才是符合王朝发展利益的决策。
虽然在发挥现实意义中难免力有所能及,但是监察体系的不断完善,还是对维护王朝稳定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毕竟即使是专制统治下的政权结构。监督的存在也十分必要,不然地方上的腐败将无法遏止,有些时候,监察体系也会影响皇帝的决策,避免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当然,监察体系自商周时期便已存在,这证明不管是哪个阶层,哪个部门机构,都需要有监察制度的存在,哪怕它发挥的效能有限,也是必须要设立的,封建王朝对监察制度的探索也给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经验。
封建王朝中的监察体系,其最大的弊端就在于监察范围的局限性,尤其在明清时期,监察体系的分化,让原本就容易出现利益纠葛的监察系统出现人浮于事的现象。这还不算,最怕的就是监察系统与贪官污吏或是王公贵族沆瀣一气,利用职权之便大搞党争,严重破坏朝廷的执政秩序。再者就是过于强调分权,会导致监察系统内部出现内乱,然而完全由一个部门垄断又会出现徇私舞弊的现象,如果将权力收归皇帝,那监察体系的存在又失去了意义。
这也是封建王朝内部监察体系效率低下,无法遏制贪污腐败的重要原因,关于监察体系的法律制度在制定与执行上的滞后,让整个监察体系的效率大打折扣,且对于监察系统本身的监督缺位,极易造成内部腐败的现象。古代封建王朝的监察制度,其建立的初衷都是为了维护专制统治的需要,自秦朝设御史大夫对地方进行监督开始,历经朝代更替,封建王朝的监察制度愈发规范化、体系化,却也更加集权化。整体上从中央与地方一体,到内外各成体系,封建王朝的监察体系也在不断经历着分权的过程,而始终不变的是对皇权的绝对服从。
在以皇权为核心的监察体系下,监察机构所能起到的现实意义更多地是震慑作用,而具体的赏罚奖惩则是完全要由皇帝亲自决断,虽说是不可或缺的职能部门,但实际效能还是取决于皇帝的决断,无论监察制度如何变化,其维护皇权统一的使命万变不离其宗。参考文献:《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