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的规定,劳动纠纷需要先经过仲裁审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比如,对于“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一方不能继续起诉,仅劳动者可以继续起诉),方可向法院起诉。
这一做法又被称为“劳动仲裁前置”,其初衷可能是想通过人社局下设的劳动仲裁委,快速解决双方的纠纷,但实际上,在非终局裁决(注:双方均可继续诉至一审、二审),或者双方分歧比较大的情况下,双方的纠纷处理可能需要经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三个程序,比普通民事纠纷要耗费更多的时间。
那么,有无办法“跳过”劳动仲裁程序,直接起诉至法院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5种情形:
1.用人单位出具了工资欠条,劳动者的诉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2.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相关支付令生效的,可直接申请执行
注:不但跳过了仲裁,连法院诉讼程序都跳过了,直接进入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十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三款,“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调解组织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给付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起诉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第一条第(二)项: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申请不予受理或者经仲裁审查决定不予制作调解书的,当事人可依法就协议内容中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事项申请仲裁。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下列情形除外:
……(二)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的调解组织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提起诉讼的;”
4.一审新诉的诉求与本案争议有不可分性,相关诉求可合并处理,无需另案仲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时,对于职工债权的计算问题,比如工资、补偿金有异议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更正的,此类劳动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无需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任何案件均可能具有法律风险,操作不当可能导致相关诉求无法获得支持,读者请勿简单模仿。
作者:黄维升律师,深圳执业律师。
感谢您阅读本文,且阅读到此处,在此向您献上诚挚的谢意,今后也请多多支持及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