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岁老人犯强奸罪被判15年,看守所拒收押改监外执行,官方:属实

情自阑珊晚 2025-02-24 15:17:11

世界广阔,充满各种奇闻异事。

近期,湖南邵阳93岁老汉周某某因强奸罪获刑15年,但因生活不能自理,看守所与监狱均未收押,最终改为监外执行。

邵阳市人民法院判决书证实,此次事件确为真实发生,并非无中生有。

案情因隐私未公开细节,但据法律规定,判15年有期徒刑的强奸罪,必涉及情节极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

该重刑犯目前仍居家,由当地司法局每日派遣人员上门实施监管,确保其行踪受控。

初见此消息,我与众多网友同感:判处15年却未入狱执行,此判决岂非形同虚设?

查阅《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确有规定:对于生活无法自理且社会危害性小的罪犯,可暂予监外执行。

看守所工作人员面临困境,高龄老人若被收容突发疾病,责任重大,无人愿承担此风险。

此事凸显一现实挑战:全国监狱中65岁以上在押犯人数超2.8万(据司法部2022年数据),每年为老年犯医疗开支高达上亿元。

七八十岁犯人需人扶上厕所,管教民警兼负护工职责。然若不收监,受害者及家属恐难接受,此亦非妥善解决之道。

对于此次事件,网友们的观点存在显著差异。

开早餐店的王大姐怒拍桌子:“真是气人,这情况怎能不让人恼火!”

但社区中的李大爷却叹了口气,说道:“

网络上争议加剧,有网友评论道:“

我向法律界友人咨询,获其提供专业法律视角。

依据《刑法》第49条,审判时年满75周岁者,通常不判处死刑。然而,对于有期徒刑的执行,并未设定明确的年龄上限。

检察官提议借鉴国外老年监狱模式或设专门医疗监区,但均需大量资金,非短期内可解决。

监外执行并非自由,司法人员每日早中晚三次上门检查,并给老人佩戴电子脚环。社区主任证实,执行后老人未再出门。

但这种处理方式是否具有惩戒效果?周边邻居纷纷避而远之,且受害人家属迄今拒绝接受任何采访。

【结尾:】

此事归根结底,是情感与法律之间的博弈。两者相互碰撞,构成了核心矛盾,需权衡考量。

我们需维护法律尊严,同时兼顾人道主义。忆起家乡俗语:“法理不外乎人情。”但若人情凌驾法律,社会应以公正原则妥善应对。

当前案例或仅为开端,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预计类似问题将日益增多。

各位读者,如何处理高龄罪犯更为妥当?请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理性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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