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后机关事业单位:不再有视同缴费年限,这个说法对吗?

宛丝听涛 2025-03-12 03:26:11

这个说法不准确存在歧义,正确的说法应该是“2014年10月后,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人,不再有视同缴费年限了”。依据是(2015)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决定》,按照这个决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为三种情况改革前退休、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改革后参加工作并退休。

这三种类型分别是第一种类型退休老人(养老保险改革前退休的人),这一部分人按老办法办理退休与视同缴费没有关联,这里就不再做过多的分析。

下面着重就第二种类型“中人”(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第三种类型“新人”(改革后参加工作并退休的人员)进行分析说明。

第三种类型是新人,由于2014年10月1日后,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都全面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没有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是一种违反《社地保险法》的行为,后果是不但要为职工补缴还可能面临滞纳金的处罚。同时也不再有视同缴费年限,只存在实际缴费年限。

从这个角度来说,观点“2014年10月后机关事业单位,不再有视同缴费年限”是对的,不过这只适用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忽略了存在大量“中人”情形,也就是改革前(2014年10月前参加工作,改革后(2014年10月后)退休的这一部分人。

因此,“2014年10月后机关事业单位,不再有视同缴费年限”只对新人来说是对的,而对中人来说则是一个错误的说法。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中人来说,2014年10月后仍然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直到改革前参加工作的人全部退休,视同缴费年限才能退出历史舞台。

最晚参加工作的人是接近2014年的这一批人,这部人群退休按原来男性60岁、女性55岁退休,男性到2056年左右,女性要到2051年左右才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而按最新退休年龄规定,男性延迟至63周岁,女性延迟到58周岁退休,那么视同缴费年限也会到2059年左右才能消失。

不过,从2014年10月开始,视同缴费年限每年递减,比如2014年10月后退休的人,最长可能有40年左右的视同缴费年限,到2025年退休最多则只有30年左右的视同年限了,到2035年退休最多就只有20年了,对于2013年参加工作的人来说,不管何时退休,视同缴费年限只有一年,虽然视同缴费年限存在的最大意义是有过渡性养老金,但是若视同缴费年限只有个位数,特别是一两年,对养老金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总之,2014年10月后,视同缴费年限是否存在有两种情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2014年10月后参加工作的人来说,不再有视同缴费年限,而2014年10月前参加工作的人,视同缴费的年限一直存在,只不过随着年限的后延,这种影响越来越小,直至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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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5-03-12 09:35

    瞎扯淡

  • 2025-03-12 11:30

    有哪位大咖帮解释一下人社2015-28文件第五条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中所指工作人员,是否包括“中人”,这边人社说包括,我们认为仅指“新人”。

  • 2025-03-12 09:54

    我国从1994年正式实施养老金制度,1994年以前没有缴纳养老金这一说,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任何人都没有缴纳养老金,所以,退休时这段工龄均为“视同缴费”,但计算基数很低。因此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养老金改革到2024年完全并轨,这十年属于过渡期,也就是“中人”,他们1994年以前的工龄,属于“视同缴费”。

宛丝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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