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古话:“富贵险中求”,意即在追求财富,特别是巨额财富的过程中,需具备冒险精神。许多企业家亦提到,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类似赌徒的心态。
因此,我们必须思考一个重要问题:在追求盈利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尽量冒险,还是应在保障的基础上进行冒险?
无论如何,以下几个问题都要我们先搞清楚。
一、厂和公司究竟有何区别?其根本在于风险偏好。这位总裁正是一个鲜活的例证。曾有一年,他的一位至交带着银行信贷部经理来找他,并请求向银行借款三千万元。
经过二十年的奋斗,这位王总从学徒起步,创办了电子设备厂,兢兢业业地累积了相当的资产,主要包括:厂名下有一块土地和一栋厂房,价值约1300万元;他个人名下还有一栋别墅和一辆豪车,价值约700万元。合计起来,他的厂和个人财产大约价值2000万元。之后,他的朋友请求他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他在没有多加考虑的情况下,即刻在电子设备厂的公章上签字,答应了担保请求。
王总在签字后未曾留意,但他未曾意识到风险已然潜伏。这种隐藏的风险是最为可怕的。一年后,他的朋友的企业发生倒闭,并随之逃匿,银行随即启动了诉讼程序。
大家可以猜测,银行是否能够查封王总的设备厂的土地和厂房?答案是不言而喻,然而我进一步要问,银行是否能够通过法院查封王总名下的别墅或豪车?或许许多人会认为不可以,因为担保是电子设备厂提供的,但事实恰恰相反。
二、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有什么区别?问题就出在这里,一家名为电子设备厂的企业,他的名称上没有“公司”两个字,那就意味着公司只需承担有限责任,而厂却是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就意味着这个厂所付的任何债务最终都会蔓延到王总个人身上。因此,王总在二十年奋斗所积攒下来的土地、厂房、别墅、豪车统统被法院查封、拍卖、执行完毕。不仅这样,他还倒欠了银行1000万元,因为他拿2000万去还3000万,还缺口1000万。这笔债不会一笔勾销,王总只要活着,将永远去归还至1000万。
如果我们的投资都变成像王总这样,那我觉得这无疑是人间非常大的悲剧了,因此,我们一定要学好用好有限责任这个制度来保护自己。因为很多企业家栽跟斗,都栽在这个方面。
三、冒险还是保险?比如,我在工作中常见到的企业老总是这样:当他慢慢地完成原始积累的时候,他是处于一种保守的状态,先开一家小工厂,没有太多的债务,也没有太多的人员,一步一步稳扎稳打。慢慢经过了十年八年的财富积累之后,开始有了广泛的人脉。特别是有了更多的投资目标和项目之后,这时候人的冒险精神就会蓬勃而起。有很多老板就在这个时候把握不住自己,当他发现他的工厂、企业能日进斗金的时候,开始不满足于现状。
常见做法就是,遇到了一个自认为非常不错的项目,比如房地产和电商,然后当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几乎没有风险、稳赚钱的项目的时候,很多老总就会倾囊而出,将名下的所有资产抵押贷款,然后再向亲朋好友借大笔的钱,再加上自己的原始积累,三笔资金都投入到这些项目中去。
而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起伏不定,电子商务发展非常快速,这些老板跟不上节奏,跟不上速度,特别是他们忘了中国的另一句古话叫“隔行如隔山”。你做得好工厂,你未必能开发好一个楼盘。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呢?
当一个优秀的的厂商摇身变成为房地产公司老板的时候,他最后的结果大概率是倾家荡产,不仅将十年来的积累彻底消失殆尽。更可悲的是,背上了银行巨额的债务,被亲朋好友四处追债,最后真正出现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惨局面。
我们确实需要冒险,但是在冒险之前一定要考虑两个问题:这个险冒的时候最坏的后果是什么?在冒险的时候能不能寻找到一种风险最小、保险系数最大的生意方式?这就是我在前一讲中讲到的“顶层设计、底线思维”,在冒险的时候,我们仍然要进行底线思维,千万不能从事自杀式的投资、赌博式的生意。之前20年来无数的案例告诉我们,这样的投资、赌博式的、倾家荡产式的投资和做生意,是绝对不能进行。
四、公司企业还是合伙企业?在中国有一种企业叫公司企业,有一种企业叫合伙企业。大家看到的所有公司企业的名称前面都有两个字叫“有限”公司,可是合伙企业前面却没有“有限”两个字,这两家企业它的区别在哪里呢?区别就在于保险系数不同。
有限公司它的最大特点就是投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你向一家有限公司投入了一百万,那么在你投资的那一瞬间,法律就已经将你的投资风险进行了保底。
无论企业未来如何亏损,你所冒的最大的风险就是一百万投资本金,但你家里的财产全部都是安全的。如果你选择跟别人进行合伙投资,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最大特点就是合伙人之间不仅要承担无限责任,还要承担连带责任。
无限责任的意思是什么?就是如果你投了一百万,合伙企业最后亏了一千万,那么不仅你的100万没了,还有可能你家里还要拿出900万来替这个合伙企业还债。什么叫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就是三个合伙人或五个合伙人,全体合伙人对这个一千万的债承担连带责任。谁有钱谁去还,还掉之后再依照合伙协议向其他的合伙人追偿。
所以你会发现去投资一家有限公司和去投资一下合伙企业,投资人所冒的风险是完全不一样。
五、赚钱也要保本各位要思考的是,既然中国有如此好的有限公司制度,确保你在挣钱的同时又将风险给你兜底了。我们为什么还要去成立和投资法律不给你兜底的、要承担无限的、并且还有可能是替他人承担巨大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的合伙企业呢?
我们从这一案例就足以看到,实际上在法律的范围内是存在着既可以让你冒险,又能够给你一定保险系数的制度设计和企业模式。因此我们在投资的时候除了记住“财富险中求”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记住一句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赚钱的同时一定要记住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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