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通法院在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经法官情法并举地调解,将标的为300余万元的案件调解在诉中,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做到以调解解决纠纷,以调解化解矛盾。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公司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被告公司一直未按期支付质保金,但被告公司认为原告公司设备存在问题,双方因此多次发生争吵,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对簿公堂。
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坚持让被告给付质保金,被告公司提出反诉,双方冲突剧烈,互不相让,场面一度陷入僵局。法官深知,案件调解难度极大,但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矛盾,化解双方内心的隔阂。于是,法官从情理出发,通过理清证据、探究法律关系、分析利弊得失等方式,让双方当事人对案件进行合理评估,用法律专业能力面对当事人,用公平公正态度让当事人信服。经过几轮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将一起原本陷入僵局的案件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及时得到妥善化解。
伊通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贯彻司法为民的释明与担当,在处理案件中更加注重以调解方式实质化解纠纷,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