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英国曾经的殖民地,美国刚起家的时候,只有可怜的13个州,立国 250多年来,几乎每分每秒都在到处打仗,靠着发战争财迅速崛起,国土要么买要么抢要么骗,才发展成如今领土面积排世界第四的大国,在现代战争里,强大的战略纵深,才能保证己方的有力防守拉扯和反击,按老美一贯的作风,凡是和他们挨着的国家,都没少被祸祸,他们寸土必吞,而紧挨着美国的加拿大,国土面积比中国还大,各类资源也十分丰富,是北美除老美外仅有的发达国家,这片宝藏之地,为啥没有被觊觎和吞并呢?
两国同处北美,发展差距却如此之大,要知道土地大的国家,不一定是大国强国,而呢被国际社会认定为大国,首先领土面积一定得够大,比如俄中美,特别是上世纪的苏联和中国,就是在二战中依靠广袤的战略纵深,最终取得了战争的胜利,争取到了新的国际话语权,而加拿大面积有998.5万平方公里,仅次于俄罗斯,居世界第二,比中国还大,却一直没能给人大国的印象,诺大的版图之上,只有区区6万兵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若是美国铁了心要强攻加拿大,几乎毫无抵抗之力,因此一直都被美国视为后花园。
他们东临大西洋,西濒太平洋,西北部和阿拉斯加州接壤,是老美天然的防卫屏障,加拿大的林木淡水资源和金属矿藏,都十分丰富,以探明的原有储量居世界第三,用宝地来形容也不为过,这样一块肥肉,美国怎么可能不想吞入腹中呢,其实啊老美是有觊觎过的,也有过实际行动,但是并没有成功,18世纪时,美嘉都是英国在美洲的殖民地,二者一南一北,几乎同时出现在历史中,但可惜美国才是那个天选之子,他们比加拿大更有野心,想要争取独立自由的愿望更加强烈,1775年北美十三州殖民地的革命者发起了反抗欧洲强国反对英国统治的独立运动。
为了能取胜,他们提前一年召开了第一次大陆会议,想通过联合行动来对抗英军,并且邀请了北边的加拿大第一大省魁北克省一起入伙,可对方不仅拒绝,还背后捅刀,通过了魁北克法案,加强对英国统治者的忠诚,甚至支持英国君主在加拿大登基,这可把老美气得不轻啊,于是在北美独立战争开始之后,第一个被攻打的就是魁北克地区,一开始美军势如破竹,接连取胜,但英国不会坐视不惯,在加大对魁北克的军事支援之后,美军因为远征而缺衣少粮,武器军备也不够充分,于是很快就溃败了,北美大陆军损失了400多名战俘,阵亡了100多号人,湖泊军舰几乎全军覆没,宣告了独立战争的第一次失败。
老美第二次想吞掉加拿大这块肥肉,是在1812年,当时的美国已不是昔日的无暇阿盟,实力已经上了一个台阶,反观英国,在欧洲战场正与拿破仑的法军苦苦拉扯,根本没有多余的力量,顾及北美,大好机会摆在眼下,但狂妄的老美却大意轻敌了,派出的兵力大部分都是临时召集的民兵,这部分乌合之众数量虽多,战斗力却很低,在装备精良积极训练的驻加拿大英军面前根本不占优势,英军只用4,500人就把老美打得屁滚尿流,不仅一路杀到首都华盛顿,连白宫都被烧了,这样的耻辱让老美深深记住了教训,被迫将开拓的重心转向西南,去祸祸墨西哥了。
在此后数次战争中,美国一门心思想要发展自己赶超强国,那时整个世界风火四起,英西葡俄和拿破仑带领的法军打生打死,这给了美国喘气和发展的空间,他们建立了自己的政治制度和法治基础,先是赶走了版图上的印第安原住民,然后从法国那买下了路易斯安纳,又从西班牙那买来了佛罗里达,老美的面积顺利扩张,又趁西班牙墨西哥混战的时候,吞并了原属于墨西哥的德州加利福尼亚等地区,膨胀之后的老美,在工业革命到来之后,利用充足的劳力广阔的土地丰富的资源,让农业和制造业得到飞速提升,还在世界范围内展开金融业务。
逐渐崛起成新的强国,相比之下,加拿大仍旧偏爱一遇,他们先后被法英殖民,版图上生活着的印第安人拉丁人的比例很大,比起吃苦耐劳的清教徒,他们更注重享乐,美国在西部开荒的时候,加拿大人在猎水塔,美国去霍霍墨西哥的时候,他们还在猎水塔,等老美忙完了,把英国踢到一边去,加拿大这才反应过来,要自知要独立,他们错过了那个百年变局集中爆发的最佳时机,安安心心做英国人的小弟,直到1926年才有独立外交权,1982年才自主制定宪法,加拿大独立的很晚,发展自然就跟不上了。
再加上他们纬度比美国高,北部的严寒气候不适合人类长居,人口多集中在南部,直到现在都还不足4,000万,无论是地域发展还是产业结构都很不均衡,他们地广人稀,民众安于享乐,相当长一段时间都只专注于农业和畜牧业,少有的工业都是美国企业的配套,因此在继英国小弟之后,又成了老美工业的下手,打个比方来说,美国就相当于野心勃勃的资本新秀,无论是资源实力手腕行动都不缺,时时刻刻都想要掀翻英国老板,让自己称王,而加拿大只是得过且过的打工社畜,谁的拳头大就跟着谁混,被欺负了也难得嚷嚷。
美国和加拿大作为曾经的北美双子星,就这样渐行渐远,慢慢拉开了差距,直到如今,老美已经当了多年的世界霸主,而加拿大的人设依旧在英联邦的小弟美国霸权主义的受气包巨大驯鹿的出产地和华人青睐的移民国家之间反复横跳,既然他们如此不争气,为什么美国不直接将其吞并掉呢,因为老美在转移重心拼命壮大之后,发现不吞并加拿大反而是好事,一来加拿大地广人稀,从可怜的4,000万人口中抽出6万兵力仍旧十分勉强,想要牢牢掌控出这么大一片领土,美国势必要从本土调兵,这样既麻烦又烧钱,连带着自己本土的军备压力也会增加,前面说过,加拿大的战略位置是老美一道很好的天然防卫屏障。
与其花大力气直接吞兵,不如把它纳入防御体系,让加拿大作为自己的缓冲天堑,一旦真的打起仗来,先让加拿大顶上做炮灰,就足够拖垮对手了,二来美加之间本就同种同文,有着相同的价值观和文化基础,吞不吞并也并不影响什么,甚至很多国家还把加拿大称为美国的加拿大州,无论是否将其纳入领土,世界上都不会有第二个国家敢去撩老美的胡须,向加拿大伸手,美加在意识形态上的高度一致,使得每次老美参与国际事务时,加拿大都会跟在屁股后面一起出兵,跟随美军作战,无论做什么都一个鼻孔出气,大军人数不多,作战能力和实际表现还不错,是少数几个具备离开美军独立执行作战任务的国家。
即便如此,他们还是把防务几乎都交由美军负责,原本具备远洋作战能力的海军,如今只在近岸活动,连自己国家的领空都给北美防空司令部来管,在美国影响之下的加拿大,佛系到了什么程度呢,他们甚至曾经要求解除军队,只保留警察,还试过卖光央行的黄金,他们巴不得军费开销为零,反正有老美顶在前面,哪怕战火打到加拿大,凭他们紧密接壤的地理关系,老美都绝对不会坐视不管,这样摆烂的态度,连美国都慌了,有时候还会埋怨加拿大国防开支太少,也就是说后者,无论如何都很难划清与美国的联系,也很难逃离老美的操纵,对于老美而言,这就相当于是一个不需要自己花过多兵力就能掌控的后花园,实在没必要大动干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