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通自来水,需要村民交200万的“并网入户管线费”,你可曾听说?医院用来辅助医生给病人检查的仪器,却需要病人来承担成本,你听说过没有?再比如天然气要入户安装费,通电需要老百姓承担一些设备费等等,这种现象我实在是不能理解。如果说这些企业后续不盈利,或者说少盈利,仅收取一些日常服务管理费用,我们还可以接受。但是明明前期的投放是为了今后更好的赚取利润,但是一些企业却习惯于把运营的成本转交到老百姓的身上,并且同时仍然在服务中收取大量的利润,这种现象在我国一些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不良的共识。在我看来,这种现象是极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
比如现在的义务教育,除了必要的书本费以外,难道还要交课桌使用费,教室使用费,空调使用费,多媒体电费,如果这样收取,大家肯定觉得非常不合理。再比如一些移动公司的入网费,设备使用费(如光猫和机顶盒等等),其实在我看来这些都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些设施的存在,本向就是服务的一个必要条件,如果没有这些设施,这些企业也就不能完成服务,更赚取不到老百姓的钱。其实本身这些应该是一些企业公司的基础设施,如果把这些东西全部都转移到客户的身上,很显然是不合理的。因而近些年以来,一些国内公司便转换了一种方式,通过押金的形式,来继续维持着这种模式,本质仍然是一种违法行为。
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很多这样的公司在国内可以为所欲为,几乎从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也能够得到各级部门的默许。由于很多老百姓根本都不清楚这里面的问题,所以并不是他们不想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能被动地接受这些霸王条款。相反,这些企业一旦走出国门之后,就会变得非常乖,就会老老实实的听从外国当地的法律,不仅不敢违反当地法律,甚至还会在法律的基础上提供一些更为宽容的态度和更好的服务。还记得此前某个航空公司对待国人和对待外国人的态度么?所以说,我们通常说很多企业的这种行为叫“窝里横”,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极度讨厌这种人,而在社会上,我相信所有的老百姓也都非常讨厌这样的人或者这样的企业。
“你随便到哪里去告我都不怕!”这句话如果运用在正义的人身上,那是一身正气;但是如果这句话是从一个恶霸,甚至是某些体制内人员或者是企业领导的口中说出来,大家觉得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公然挑战当前的法律,是不是公然践踏当前的法律?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企业之所以敢“窝里横”,其实说白了就是法律给了他们勇气,或者说不公正的法律给了他们足够的勇气。因而他们才敢于对老百姓态度如此嚣张,甚至根本都不顾及老百姓的感受。可以说,在当前的情况之下,这种现象并不是个例,而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之所以很多企业有霸王条款,之所以很多单位即使有法院的判决,但是仍然敢于拒不执行,说白了不正是法律给他们的勇气么?
我真心的希望,我们的国人最起码有那么一点点的良知,最起码有那么一点点的骨气。如果真的硬气,那就不要区分对象,对老百姓如此,对上级领导也是如此,对一些外国人同样如此,这才是真正的骨气。如果我们只敢一味的欺负老百姓,而面对比我们更加强势的群体却选择忍气吞声而委屈自己,这不正是国家所批判的两面人么?而这种两面人,不正是当前我们所需要打击的对象么?就像某些单位,遇到老实人的时候可劲的欺负,一旦遇到恶人的时候,就选择退让,长久以后,社会风气自然就会变坏,价值观念必然就会扭曲。
我记得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面有一个非常经典的镜头,一个学校的校长,把一个孩子的家长叫过来,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但是最后发现这位家长是一位反贪局长的时候,她的嘴脸转变的非常快,立即变成了一副讨好别人的嘴脸,这个场景虽然看起来让大家非常解恨,但是我们有没有考虑到这种现象是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而这种现象,这种不良的思想观念其实已经在我们的社会上根深蒂固。比如一些所谓的同学会之中,相互之间的关系就表现的特别明显,这就是人性的黑暗,这就是人性的丑陋。有时候,我们再想想当年节目非诚勿扰的那位拜金女的话: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后面笑。这句话值得批判么?这个人值得批判么?当然值得批判断,但是更应该批判的其实是当前的社会,当前的社会风气,当前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念。
因面在我看来,依法治国的道路仍然很遥远,因为在很多强势者的眼中,所谓的法律,其实只是他们用来获取利益,用来打击他人的工具而已。如果能够把这种思想观念转变过来,然后再谈依法治国,那才是真正的依法治国。真正的依法治国,并不是老百姓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而是社会上各个单位,所有的群体,每一个人都能够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都能够以法律为准绳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所以说,如果哪一天,某些企业不敢再“窝里横”,某些群体不敢再践踏法律的尊严,这才是真正的法律。真正的法律是让恶人不敢嚣张,让好人不会害怕,能够真正彰显公平正义,能够真正打击违法犯罪。让社会更加和谐友善,让老百姓安居乐业,让国家繁荣富强,才是依法治国最大的目标,期待这样美好的一天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