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
这段话相信大家都很熟悉,读起来也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其实它出自鲁迅的小小说《一件小事》,我们读书的时候,也是必学课文之一。
如今重读该篇文章,突然就读出了一点不一样的意味……
杨角风谈晚清民国文学第131期:撞倒“碰瓷”者后,车夫并未将其送至医院,为何鲁迅却感动不已?
一、
鲁迅写过很多文字,而这篇《一件小事》,绝对算得上是鲁迅文学中的一股清流。
因为他笔下的人物,大都是冷漠的,是愚昧的,是麻木的,比如《故乡》,比如《祝福》,比如《孔乙己》……
可是这篇《一件小事》,怎么看都不像出自鲁迅的笔锋,乍一看就像是中学生作文。不过是一件小事,结尾硬是给升华到了人性上面,尤其是“大”和“小”的转变,更让人摸不到头脑。
鲁迅怎么就因为一个车夫的小小举动,就感动得惊天动地,不能自已,这还是我们认识的鲁迅吗?
要知道,当年的鲁迅也是激进分子,怀有一腔热血,一心为国。因为见识到了国人的麻木,才觉得学医根本没用,因为那些五大三粗的国人,身体没啥问题,但脑袋不行。所以,他才弃医从文,他要做的就是唤醒人们的精神,拯救这个民族。
所以,我们看他的文字,字里行间都竖着刀锋,充满着批判性。可是这篇文章,怎么就失去了鲁迅的特点,成了一篇流水账般的记叙文了呢?
还是说,我们根本就没读懂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很短,讲述了某一天,我要去办事,于是坐上了一辆人力车。结果在半路上,一个老女人突然就冲着车子撞了过来,虽然车夫躲开了,但车把还是刮倒了老人。我觉得这个人就是来碰瓷的,于是嘱咐车夫赶紧走,不用管她。可惜这个车夫却停了车,扶着老人去了警察局……
二、
就因为这么一个举动,感动得鲁迅不能自已,不仅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钱资助了车夫,还大发感慨,写下了这篇文章。
文中虽然没有明说老女人是“碰瓷儿”,但从描述来讲,确实存在这样的嫌疑。关于“碰瓷儿”这种事啊,我(杨角风)还是多跟大家说几句:
“碰瓷儿”一词来自于北京,属于北京方言,说得是老北京有这么一伙儿游手好闲之人,多指没落旗人。没事啊,就捧着一个瓷器到处溜达,尤其爱去庙会啊,集市啊,这种人多的地方。只要找到机会,他们就会假装被行人碰撞,导致手中的瓷器落地摔碎。
随后他们就以此为借口,漫天要价,说自己手中的这件瓷器是古董,以讹诈钱财为生。
后来这种行为也进行了升级,一些古董商专门弄一些看起来很高大上的赝品,专门放在最显眼,最容易碰到的地方。专门等着行人不小心碰坏,随后便利用人多势众的压迫心理,让当事人掏钱了事。
当然,这个词语是近代才有的,但是这种“碰瓷”的行为,自古有之!
比如后晋开国皇帝石敬瑭还是河东节度使的时候,有一次就遇到了一起碰瓷事件。说是有一天,一个农妇前来告状,一口咬定石敬瑭手下的士兵养的马,偷吃了她家稻谷,伸手要钱。当时那个士兵都傻眼了,极力辩解自己是冤枉的,但农妇还是不依不饶。
石敬瑭处理这个案件很粗暴,直接让人将马给宰了,扯出肠子看有无谷物,当时农妇就傻眼了。
三、
在鲁迅的《一件小事》中,车夫的形象是光辉又伟大的,我的形象是卑微又渺小的,而老妇人的形象却是黑暗又邪恶的。
可是,如果这样想的话,就真的小看了鲁迅的笔锋,也未能深刻理解鲁迅文字背后所感受到的那种绝望与无助。
这篇文章绝不是要不要扶倒地的老太太那么简单,也不是扶了就是伟大,不扶就是渺小那么直白。是因为儿时的我们经历的事情太少,才会人为地理解成非黑即白那么简单,那么通透。就像小时候看电视,总会问大人,这里面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可是,这个世界上,哪里能只用好人和坏人就能认清一个人的真实面目啊?
《一件小事》并非是鲁迅亲身经历的一件事,事实上这是他创作的一篇小说。既然是创作的小说,那么自然就不会像刚才我提到的,绝非是鲁迅简单记载了这么一件小事。
可以说,这里面的三个人物,车夫、我、老女人,各有各的难处,各有各的亮点。但所有的应该做和不应该做,都迫使事情不得不向这个方向走去,无可奈何。
就像我以前写的《大明王朝1566》解密一样,那里面的每个人都很聪明。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貌似是刻意为之,其实也全是不得已而为之,每个人都选择了正确的方法,但最终却走向了这么一个结局。
同样,车夫也好,我也罢,甚至那个老女人,都是被时代裹挟着,不得不采取这种方式生活下去。
四、
换句话说,那就是车夫、我、老女人,都是为了生存,而不得不主动选择了这种方式,来推动故事的发展。
比如文中的我,这是一个知识分子,几年前来到京城,目光停留在许多国家大事上。但面对时局的无可奈何,面对国人的麻木,也让他越来越有脾气,越来越看不起底层人民。
作为知识分子,少了对贫苦百姓的恻隐之心,这是鲁迅所痛恨的行为,也是他将自己移植到主人公视角上的自我批判。
为了生计,我在大冷的天,又起了大早,出门办事。这种刮北风的天气,又在大清早这个时间,路上几乎看不到一个行人,更打不到车。可是,这个车夫为了生计,还是大清早爬起来,顶着寒风出车了。
因为路上没人,天气又冷,所以车夫跑起来贼快,在这种情况下,撞到人了:
“跌倒的是一个老女人,花白头发,衣服都很破烂。”
而被撞的这个老女人,也是一个悲惨人物,岁数很大了,头发都白了。而且,北京的冬天异常寒冷,她却穿着一件破棉袄,连扣子都没有,就敞着怀,这才导致衣服挂到车把上,将其带倒。
这个女人确实可怜,但可怜之人也有可恨之处,因为她是自己慢慢摔倒的,并没受伤,至少在乘车人的眼中,她就是故意找茬的:
“我料定这老女人并没有伤,又没有别人看见,便很怪他多事,要是自己惹出是非,也误了我的路。”
五、
可是“我”,为什么也成了这么一个麻木之人,自私自利,冷酷无情了呢?
很简单,因为我见识了太多这种事情了,只要没人看到,大可一走了之。况且,当时是民国六年,京城还是有点乱的,治安也不会太好,撞人了逃跑的话,警察大概率是抓不到肇事者的。
而且,“我”脾气很不好,怪这个老女人耽误了自己的事,毫无同情心,还催促车夫快走:
“没有什么的,走你的罢!”
可是,以“我”的麻木和毫无同情心来对比的车夫,形象真的就那么高大上吗?
并没有!
至少其本身还是存在瑕疵的,因为在很多人看来,车夫更应该做的是先请乘客下车,然后自己拉着受伤的女人去医院。而不是畏惧权威,选择了将老女人送到了巡警所,毕竟那里是暴力机关,而非救死扶伤的场所。
有人说不对,我们现在要是出了车祸的话,也是叫交警过来,而不是先送医院啊?
对!问题就在这里,如果车夫想脱罪,证明老女人是故意碰瓷的话,他应该做的是保护现场,自己前往巡警所喊一名巡警过来评理。
车夫选择扶着老女人去巡警所,恰恰是他想脱罪的表现,他需要找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说,他在等待权威部门的裁决。显然扶着老太太进警局,更能表明自己的无辜,自己的无奈。
六、
可是遇到这种事情,车夫都去巡警所了,“我”却在干啥?
“我”可是稳稳当当地坐在车里,一动不动,既没有跟着车夫去巡警所作证,也没有换一辆车快去办事,就这样继续坐在车里,等着车夫回来。
可是,“我”并没有等来车夫,等来的是一个巡警,随后“我”赶紧从车上下来,并不假思索地掏出一大把铜钱,让巡警转交车夫。
为什么会有这种行为呢?
我们不理解,作为作者的鲁迅,他也不理解,包括读书时候,老师们也没给我们讲清楚,作者为什么要掏一把铜钱给车夫?
“这一大把铜元又是什么意思,奖他么?我还能裁判车夫么?我不能回答自己。”
可是,刚才也提到了,车夫想要的是裁决,而乘客恰恰就是其中一个裁决者。如果车夫选择的不是巡警所,而是选择去医院,那么乘客大概率得被赶下车,换成老妇坐。
而如果是这样的话,不仅乘客的车钱会拒付,也不会有后面等待车夫回来,以及被车夫所感动,并掏出一大把铜钱的行为了:
“而且他对于我,渐渐的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从这一点上看,车夫的行为是不是故意而行之呢?
不得而知!
可是就这么一件事,在我们看来确实就是件小事的故事,怎么就让鲁迅自惭形秽,发这么大的感慨,未免有点小题大做了吧?
七、
其实,我们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在这三个被批判的人身上,其实也闪烁着人性的光芒。这就是鲁迅所提到的“希望”,是对国家的未来,民族的未来,所产生的那一点点希望。
而这篇文章作于1919年11月份,而1919年我们知道,新文化运动爆发的那一年,也是我们五四青年节的由来。正是在这群青年人的身上,鲁迅看到了希望,也开始反思自己这几年是怎么看待国人的。
是不是就像文中的主人公一样,麻木看待这一切,可是车夫的小小举动,警醒了他,让他这一类知识分子,也不再是一味地痛心疾首,恨铁不成钢,反而有了一丝小小的安慰。
只是我们很多人,没有看懂这篇文章的内涵,这里面的三个人都是普通人,都是被生活所压迫的人。而且这种人,在当今社会也比比皆是,但并不是我前面提到的非黑即白。
但我们的学生时代,甚至当今的一些作者,就往往忽略了这个问题。会为了衬托扶老太太过马路这件事,大肆描写老太太的无助,以及作为“我”的自私自利。为了衬托某些人,或者纯粹彰显底层劳动人民的伟大,而刻意矮化并丑化自己或者他人的道德水平。这样写,确实能让人物形成鲜明对比,也确实能让读者义愤填膺,但不切实际。
这种写法,貌似是学了人家鲁迅,其实不过是皮毛而已,没有灵魂。
如今一百多年过去了,再回过头来看《这件小事》,我、车夫、老人并未走远,他们还在我们周边。
可是,我们更多的是深挖老女人的恶,而淡化了车夫的善。而我们,还是那个“我”,有了点文化后,慢慢脱离了底层人民,甚至瞧不起他们,脾气也大得很。给他人指点江山的时候,犹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外加各种讽刺,反思,夸赞,但到自己身上,就完蛋了!
从这一点上看,鲁迅不愧是鲁迅,一件小事,终究是一件小事,却影响了我们一百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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