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长期失眠,情绪失控吞下100片药,得救后向药店索赔

妙晴谈小说 2025-01-22 22:44:33
广东,女子长期失眠,情绪失控吞下100片药,得救后女子向药店索赔40万,女子:“这药是你推荐的”,法院判了!

【01 案例回顾】

广东的陈舒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上班族,跟其他上班族不一样的是,她工作压力特别大,每天晚上都睡不好觉,有时候半夜醒来,就再也睡不着了。

白天上班的时候,陈舒总是没精打采的,同事都发现陈舒的气色越来越差,陈舒也很担心再这么下去,身体会垮掉。

陈舒实在是没办法了,就想着去药店买点药来缓解一下失眠的症状。

这天,陈舒下班路上走进一家药店,她问店员:“我最近总是睡不好,你们这里有卖治这个的药吗?”

店员听了陈舒的症状后,拿出了一瓶药说:“这药是治疗失眠的,很多人买了都说有用。”

陈舒听了店员的介绍,就买了这瓶药,爽快付了钱就回家了。

回到家后,陈舒又照例被妈妈念叨着年纪这么大了,还没个对象,陈舒很是烦躁,与母亲大吵一架后摔门进了房间。

想到工作中的种种不如意,还有刚才母亲的唠叨,陈舒越想越委屈,她突然看到桌上自己买的药,一念之间,把整瓶药都吞了下去。

到了晚上,陈舒妈妈做好饭,敲门想叫陈舒吃饭,发现没有回应,进门后发现陈舒在房间里昏迷不醒,还看到了她身边摆放的空药瓶,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

救护车来了之后,对陈舒进行了抢救,好在抢救及时,陈舒再昏迷了几天后终于醒了过来。

虽然陈舒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她的肝部和肺部受到了极大的损伤,之后也无法正常生活了。

出院后的陈舒,非常后悔自己当时的冲动,她上网查了一下自己买的药,发现这药是处方药,必须有医生的医嘱,药店才能卖。

可是她回忆了一下,当时药店根本就没问她是否有医嘱,而且是药店的店员推荐下她才买的。

陈舒觉得药店故意把这种药卖给她,才导致自己变成了这样。

于是,她一把药店告上了法庭,要求药店赔偿她医疗费10万元,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等30万元。

【02 案例分析】

陈舒认为,自己买药的时候并没有向药店指明要买这种药,而且在没有药方的情况下,药店就私自卖给她治疗精神类疾病的药,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药店则认为,陈舒过度服用药是她自己的原因导致的,和药店没有关系。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药品分类规定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经查,陈舒在药店购买的药确实是处方药,患者应当凭处方购买。

而药店在陈舒未提供处方的情况下,私自将药卖给陈舒,确实违反了相关规定。

但是,药店卖药的初衷是为了治病,并不存在让陈舒受到损伤的意图,所以药店不存在主观过错。

而且在药瓶上已经写明了功效和用量,陈舒作为成年人,在未查看药品使用说明书的情况下,服用100片,主观上应视为故意。

现在因为服用大量药品导致身体受到损害,陈舒应当依法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陈舒的诉讼请求。陈舒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但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03 案例看法】

是药三分毒,都不是小孩子了,一口气吞掉一整瓶药,难道不知道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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