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这句话用来形容河南开封这位民宿老板,真是再合适不过了。本想着买个摆件给店里增添点氛围,谁能料到,这竟成了一场噩梦的开端。
小王是河南开封一家民宿的老板,一直想把自己的民宿弄得温馨又有特色。在网上浏览了好多天,他终于挑中了一个超可爱的卡通雕塑——网红爱心熊,花了3380元满心欢喜地买了回来,摆在店里的显眼位置,还跟客人介绍这是自己精心挑选的装饰。
可没过多久,法院的传票就送到了他手上。原来是一家公司以侵犯展览权为由把他告了,要求他赔偿3.8万元,这可是购买价格的近12倍!小王都懵了,他指着店里的小熊摆件欲哭无泪:“我就只是把它当装饰,又没用它做宣传啊!”
小王觉得这事儿不对劲,原告方应该去告商家,怎么能来告他这个消费者呢?于是他赶忙联系原告方沟通:“我真没拿它引流,就当个摆件放着。”可原告方代理人却回应:“这是假货,商家没经过我们授权。起诉对象有商家,这雕像有著作权,摆放在经营场所就算是商业用途,必须得有授权。你要是愿意和解,给个三四千块钱,我们就撤诉。”
小王又去找商家理论,商家无奈地说:“东西和素材都是网上找的,哪知道这还有外观专利,我也不懂这些啊。”小王没办法,又向平台反馈,平台表示会核实处理商家行为,买家不构成侵权,让他等着平台处理商家。
这几方说法都不一样,事情越闹越大,很快就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从这事儿里,也暴露出不少惊人的套路。销售摆件的商家说图片是网上找的,根本不知道涉及专利;而原告公司却称有著作权,还暗指商家是假货源头,这就像是在演双簧。而且这事儿也不是个例,之前“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起诉个体户、“潼关肉夹馍协会”天价索赔,和这次情况类似,都是打着维权的旗号干些不地道的事儿。
原告方提出的和解方案,更是让人怀疑他们是在搞“有组织的知识产权勒索”。从法律角度来说,店方未经许可制作售卖构成侵权,但民宿老板要是不知情,且被侵权产品不是特别知名的IP产品,责任应该减轻甚至不判定侵权。可原告方故意把销售链弄复杂,利用个体经营者法律意识弱来“精准打击”,这明显是在滥用诉权,这种“钓鱼式维权”对市场信任的破坏是非常大的。
网友们也炸开了锅,纷纷吐槽。有人怀疑网上的店就是原告自己开的,先注册产权,等人买了就找过去威胁要钱;还有人调侃自己背个假LV出门会不会也被告;更有人觉得这就是一个人开两个公司,自导自演,赚黑心钱。
在我看来,知识产权保护本身是件好事,它能鼓励创新,保护创作者的权益。但像这样打着维权旗号,实则干着敲诈勒索的勾当,就完全变了味。不仅伤害了普通经营者,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完善法律,别让这些人钻了空子,还市场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
这么精准定位不是商家提供地址谁信,它喜欢告就让它告就是了,大不了花点邮费把购买记录寄过去给法院呗,开庭也不用去,真不信法院能判消费者赔偿。
这是敲诈[抠鼻]
如果你后面的分析成了真的,那这个原告就是敲诈勒索,直接起诉!
这就是个局
让他告,法院敢判输,正好抖音刷一波流量
故事会
啥时候国内知识产权这么有权威性了?让他告呗
我是买家,网上卖的我都默认是专利授权的,你怎么证明我这个是假货?卖家制作假的那是卖家的责任,我的信息是如何泄露的?这个解释不清楚你就是非法取证,起诉无效的
没想到这些摆件那么贵,只买过套娃,真的不知道那么贵
面具A卖,面具B去告,鬼知道那张面具下还有多少张面具,面具背后的背后又是一张什么样的脸
皮卡丘比它好看
地摊上买个米老鼠,然后被迪士尼告了?地表最强法务也没这么玩啊
双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