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问题,很多人咨询,想弄个明白。其实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问题,宽泛且理想化。其实造成你败诉的原因就有一个,就是法官不想判你赢,想判对方赢。那么造成这种原因的原因,主要有以下4种情况:
1、在法官中立、客观办案的情况下,在案证据整体偏向对方而不偏向你,达到7成以上、3成以下比例时,你的败诉率就很大。
2、在法官中立、客观办案的情况下,案件复杂,双方证据又势均力敌,那么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就发挥作用了,想判谁赢就判谁赢,此时看你的运气了。
3、在案外已经打好招呼了、开会决定了、调查核实了、落实研究了,尤其是一些敏感的行政案件或刑事案件。
4、案件本身就胜诉可能性低,像是全国第一案、全国第二案、当地无类案等案件,想胜诉都很难。
诉讼最大的风险就是败诉风险,诉讼最大的不确定性就是案件是胜诉还是败诉。理性对待诉讼,会让你看清更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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