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利辛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被告李某从原告某寄卖公司处购买价值3万余元黄金饰品,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分期付款,分十期付完。然而被告李某在该黄金饰品交付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李某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我院受理该案后,通过详细阅卷充分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联系。然而通过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均未能联系上被告李某,我院干警积极对接,最终与被告李某父亲联络上,耐心告知其案件情况,向其阐明利害关系,多次做其工作后,李某父亲自愿代其儿子履行。最终在我院见证下李某父亲当场将价款全款付清,圆满化解了该纠纷。
该案虽小,但体现了利辛法院牢固树立“立审执一体化”理念,将释明自动履行利害关系作为重要调解手段,引导当事人当场履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快兑现。作者:梁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