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下午,《信阳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信阳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苏新荣出席发布会,并就《条例》内容作出详细解读。
据冯桂荣介绍,《条例》共六章四十二条。包括总则、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办理、政务服务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
《条例》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立法,立法破解实际存在的问题。比如,针对责任不清问题,第五条明确了政府及职能部门职责。根据第三方反馈的“线上政务服务平台体验感不佳”,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升线上政务服务能力,加快数据共享,强化电子材料使用,实现“一网通办”。第二十一条对“一件事一次办”的事项明确进行了规定。第二十三条还对反映强烈的跨区域办理问题作了规定。通过一系列的组合拳,破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层次难题,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近年来,信阳市在政务服务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需要总结提升,固定下来,实现服务的不断提高。比如,信阳市组建的“红色店小二”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提供“一对一”服务的模式,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第二十九条作了设置帮办代办窗口,无偿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的规定。同时,第十五条、第十七条,将信阳市推行的“24小时自助服务”“首席事务代表”写进《条例》,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条例》坚持新发展理念,前瞻性地规范行政服务改革路径,以高质高效的立法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让企业更有信心、市场更有活力。为落实改革方案“大厅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第七条至第九条、第十一条等对此作了细化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一业一证改革”作了明确规定,等等。为重塑信阳市政务服务提供了保障。
同时,为了保证《条例》的有效实施,法律责任中规定了健全容错免责机制,支持政务服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探索优化政务服务创新措施。第四十一条在政务服务工作中,还列举了十二项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冯桂荣表示,下一步,全市各级人大将通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强对《条例》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把《条例》贯彻落实到位,为全市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周静、高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