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男子酒后,经过一个巷子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站街女。
但男子可不是一个善茬,他主打的就是一个白嫖。
站街女叫男子先付钱,可是男子没钱怎么付呢?
两人经过一番争执之后,在酒精的作用下,男子以威胁、捂嘴、掐脖子的方式,强行与站街女发生了关系。
完事后,男子还强迫站街女说出了自己的手机支付密码,将站街女手机里的5398元全部转给了自己,随后逃之夭夭。
那么,最终男子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大家好,这里是《说人说事说八卦》,闲来无事,就来和大家说一说这个案件。
案件剧情可能会有所改动,但事情就是那么一回事儿!
案件中的男子名叫彭某(化名),出生于2000年,来自湖南的一个农村。
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初中没读完就辍学出去打工了,因为没学历,也没有一技之长,找一个好的工作特别难,没办法的他只能在工地上做一些体力活。
彭某是一个非常喜欢在网上赌博的人,运气好的时候一天能赢几千块,运气不好的时候输个几万块都是正常的。
因此,彭某的生活质量,就取决于赌博时的运气。
另外,工地上大家都知道,几乎全是男人,即使有家庭的人,老婆一般也不会在工地上,因此,工地上的男人很多都喜欢嫖娼。
当然,彭某也不例外。
这天,是彭某的生日,于是他叫了几个朋友一起,先是在外面吃了饭,然后又去了ktv。
酒过三巡之后,一行人就各自回家了。
但彭某觉得还不够尽兴,于是一个人又去了足浴店按摩。
按摩完出来,彭某身上已经没钱了,于是就准备步行回家。
但经过一个巷子的时候,彭某突然被一个穿着非常暴露的站街女吴某某叫住了:
帅哥,来玩呗。
此时的彭某,本来脑海中还在回味刚才足浴店的女技师,现在又遇到这么一出。
彭某内心就像猫爪一样。
也不管身上还有没有钱,直接就点头答应了吴某某。
随后,吴某某就带着彭某去到了一个出租屋。
出租屋里:吴某某率先开口说道:
帅哥,先给钱吧,到时候做完了你就直接离开。
彭某犹豫了片刻,然后说道:
我身上没现金,先做了再说,做完了我就去银行取给你。
吴某某又说道:
没现金可以扫码支付的。
说着,吴某某就准备将自己的收款码打开。
但此时的彭某已经有些不耐烦了,然后生气地说道:
谁做这个事扫码支付,那不是给自己做违法事情留证据吗?说了先做就先做,你那点钱还怕我给不起吗?
吴某某随后态度很坚定地说道:
不给钱就做不了,如果你实在不愿意先给钱的话,你就自行离开吧,我这就去接待其他人了。
此话一出,彭某瞬间不高兴了。
在酒精的作用下,彭某没有一丝犹豫,直接将吴某某按在床上,然后就开始脱吴某某的衣服。
吴某某见状,吓坏了,连忙大喊救命。
彭某立即用手捂住了吴某某的嘴,然后威胁着说道:
你要是再敢乱叫的话,我绝不饶你。
吴某某没办法,想反抗也反抗不了。
就这样,彭某强行与吴某某发生了关系。
事后,彭某穿好衣服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身上没什么钱,于是,脑海中又产生了一个邪恶的想法。
彭某采用逼迫的手段,让吴某某说出了她的手机密码。
彭某打开吴某某的手机后发现,吴某某的手机里有5398元余额。
于是,彭某没有给王某某留一分,全部转到了自己的手机里,做完这一切后,彭某心里还在想,吴某某本来从事的也是违法行业,她肯定不敢报警,随后就逃之夭夭了。
吴某某看着彭某已经离开,没有一丝犹豫,直接就报了警。
民警很快就将彭某抓获归案了。
那么,对于两人的行为,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首先,两人是通过谈好价格之后才准备发生性关系的,因此两人都构成了卖淫嫖娼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至15日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而在本案中,彭某采用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行与吴某某发生关系,这一行为就构成了强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这里的妇女不分职业,即使是卖淫女,她们的权利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最后,彭某将吴某某手机里的5398元余额非法占为己有,这一行为构成了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彭某到案后,认错态度良好,并且提出主动愿意赔偿吴某某。
最终,经过法院审理后,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另外,非法所得的5398元,全部如数归还。
写在最后:对于彭某,喝了酒之后,真的是天不怕地不怕了。
而对于这个案件,也有不少网友评论道:
“彭某也太不讲武德了吧,白嫖就算了,还把别人钱拿走了!”
“彭某这是何必呢,本来几百块搞定的事,现在好了,钱也赔了,牢也坐了!”
“彭某要是一开始就将足浴店的钱拿去嫖娼,也就没有后面的事了!”
那么,对于这个案件,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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