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查证历时975天!1982年永吉县旺起公社“4·5”强奸案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5-03-05 05:35:03

1982年4月5日,清明节。下午,吉林省永吉县旺起公社(1984年,改为旺起乡;1986年改为旺起镇。1992年,属吉林市丰满区)的靳铁匠和孙巧巧夫妇二人到附近河湾村去商谈大女儿的婚事,家中只留下了二女儿靳霞和小儿子靳刚(12岁)。

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兼五队队长、34岁的顾永年早就觊觎靳霞的美貌,傍晚时分见家中只有她和小弟在,便心生歹意,说是要借耙子让靳霞到仓房去取。就在仓房里,顾永年强奸了靳霞。

作恶时,正巧铁匠夫妇回来,将顾永年堵在仓房里。靳铁匠怒不可遏,扯着他的衣领要上公社派出所。顾永年浑身筛糠跪地求饶,按照孙巧巧的要求写下了一纸“认罪书”:“我于4月5日晚上7点前与靳霞搞不正当两性关系,上述情况属实,特此承认,属于强奸……”并答应将靳家的户口由外地迁入本地五队。

靳霞穿上衣服被扶进屋里后开始抽搐,经灌药后于次日才清醒过来。

但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靳家的户口问题压根儿没动,铁匠的老婆一怒之下,领着丈夫、女儿来到公社派出所报了案,时间是1982年5月4日。

为什么案发后足有一个月的时间才来报案?

孙巧巧是这样解释的:“我二丫虽说叫那个坏人给糟害了,可以后还得嫁人啊,吵吵得八街都知道,往后可咋整?他可好,得了便宜还卖乖,我们家户口就是不给办,这事搁谁身上也咽不下这口气!你说证据?有啊,他写的承认书、还有我二丫被扯坏的衣裳不都是么,还要啥证据呀?”

面对这机关枪扫射一样的自述,公社派出所的民警不得不提醒靳母说话慢一点,好不容易皱着眉头把笔录作好,按管辖权上报给县公安局刑警队。

尽管受害人一个月之后才来报案,尽管其母有虚张声势嫌疑的演讲,这毕竟是一桩较大的刑事案件,县公安局随即立案并派员到嘎屯进行侦查取证。

5月31日,顾永年被县公安局收容审查。

在侦查取证期间,办案人员发现案情性质与靳家的自述有较大的差异,初步确认是通奸行为。

7月16日,顾永年结束收审,高高兴兴地回到家里。

11月8日,县公安局作出结论:“按性质应为通奸,建议由党委、行政部门对顾作出必要的纪律处分”,并将结案报告呈报给地区市公安局。

12月8日,市公安局正式批复,基本同意县局的报告:定性强奸证据不足,说是通奸还有一定事实,据此不定强奸为宜。

次年(1983年)初,经公社党委呈报,县纪检委员会于6月27日对顾永年所犯错误给予了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同年,地区公安局对本案进行了复查,至11月26日作出的结论仍然是“本案构不成强奸犯罪”。

由于靳家上访告状的力度不断加强,从国务院信访局发来了催办函,搅得下级地方长官十分难堪。当时的省委书记愠怒之下亲笔批示催办,这才有了联合调查组进驻嘎鱼河村,对案件进行第三次复查,时间是1984年4月5日至4月30日。

对于这样一个案情不太复杂的案子为什么会三起三落,嘎屯人有着不尽相同的理解:“都是那个孙巧巧自个闹的,有理也别撒泼呀!再说了,自个屁股后不干净,还怨得着别人么?”

顾永年被收审前后,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到嘎屯侦查取证,结果大失所望。

嘎鱼河屯五队包括铁匠家在内共有49户人家,其中33家对案情性质的看法与铁匠家相左,另有15家表示毫不知情。

靳铁匠家东侧的两家邻居李守珍、邵桂芝如是说:那天(4月5日)晚上,大队演电影,我们俩相约去看。当时走到靳家门口时,看见顾永年与靳霞两个人一前一后,由东往西走,低着头边走边唠嗑,唠得挺近乎,从我俩身边过去。他俩唠的什么,因为声音很低,听不清楚。我们俩忙着去看电影,顾和靳他们俩后来到哪儿去我们就不知道了,后来才听说出事了……老靳家二丫头(指靳霞)年轻轻的哪样都好,就是太骚,随根儿(当地土话,遗传之意)!她那个妈就是根儿,年轻时可花花了……现在也没改……有啥样妈就有啥样姑娘……

靳家西后侧邻居黄志学之妻、35岁的王春芹是个悍妇型的女人,她证实自己因丈夫和靳霞乱搞关系的事打过架:“他们俩在一起不是一回了,就在我们家下屋(仓房),我都知道!”

问:你亲眼见过?

“那你问他(指黄志学)去吧!人家脸蛋长得俊,他就上人家的炕,晚上回来碰都不碰我!第二天一早我就抱孩子回了娘家……要不是我爹劝和,我才不回来呢。”

黄志学是五队大田打头的,问起他,他颇有难色:“这事咋说呢,还是别说了……就那么两回……真的。

问:是什么时间?

“今年3月份(在顾案之前)吧……我的话,可千万别让我老婆知道呀,她要知道非和我离婚不可……”

嘎屯小卖店店主如是说:“你要说顾永年和靳二丫和睡一铺炕,我信;你要说他动强的,不大可能。为啥?那丫头,铁随她妈,裤腰带松!她跟人家黄志学,屯里屯外都知道……”

村民顾某某说:“顾永年那小子糊涂啊,怎么就跟老靳家的丫头打上连连了,他们家门风不正呀!”

村妇秦某某说:“母狗不掉腚,牙狗(公狗)也上不去!顾永年当队长,准是有啥事没给办,叫人家给讹上了。靳二丫她妈讹人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村里的会计李某素与顾有矛盾,他说:“顾永年这个人工作有一套,人称算盘珠子,谁也算计不过他,就是嘴馋,爱沾腥吃荤。前些年因为花花事挨过批评,也还没个记性,像靳铁匠家的那帮女人你也敢碰?这下好,成了饮鸩止渴了!靳二丫和她妈那是什么人?那是黄鼠狼下的豆鼠崽,一辈不如一辈!”

……

人们的证言证词明显地对靳家不利,而物证的收集同样也是这样。

顾永年在收审所被提审,曾交代过一件较为有用的细节。在仓房里被捉奸时的推搡中,靳霞的母亲孙巧巧曾把他的手表从腕上捋下来归为己有,表是梅花鹿牌。办案人员带着这个问题询问孙巧巧,孙巧巧矢口否认,说根本没有这回事。据村民们反映,顾永年先前确实是戴着这样一块手表,后来就没看见他再戴过。

案发时靳霞穿的是一件月蓝色的夹袄,四个纽扣全部被扯掉,左袖上部损坏,纤维纹理却有明显新的撕拉痕迹。大队公安协理员指证,就在前几天靳霞还穿过这件衣裳,根本没坏。

两位办案人员用了将近四天的时间,对此案的侦查取证工作总算是宣告结束了,结论是不言而喻的。他们从调查中得知,受害人的母亲有前科,几年前曾因作风问题被游街示众过。其大女儿也有过不光彩的事,不得不找个人家嫁出去了事。他们认为,这样的家庭教育出来的子女一般来说不会太走正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不足为奇。

顾永年被收容审查仅46天就放回来了。人一点没瘦,反倒精神了许多。他回来那天,村里还燃放了鞭炮,就在靳铁匠家门口附近。鞭炮声阵阵,硝烟飘进靳家的房里,孙巧巧气恼恼“啪”地关闭了窗子:“熊人都熊到家了!你也不想想办法,就知道抽烟!”

靳铁匠斜倚在条炕上一支接一支抽着自卷的纸烟,低着头一声不吭。

“妈”,在灶间烧火的靳霞两眼红红地说:“要不,咱搬家吧,别在这儿住了。再这么下去,我不死也得窝囊死!”

“谁说不是呢。”孙巧巧叹了口气:“咱上哪儿去?天下哪儿不都一样?!我的命咋这么苦噢……”

老婆的话重重地刺痛了铁匠的心。这个孙巧巧,她爹原是个私塾先生,贪图铁匠老实厚道,把一朵花似的姑娘屈尊下嫁给他。原来在西山公社住时,她爱说爱唱,参加过大队的文艺宣传队,回来就传出点那事。为此游过一回街,无论走到哪儿都有人戳脊梁骨,弄得铁匠也抬不起头来。没法子,只好举家搬迁到旺旗的嘎屯。谁知道,那片阴影像幽灵一样跟上了他们,事儿越传越出奇,越传越走形,这不,又接到女儿身上来了。再搬家,还能躲过那些恨不得要淹死人的唾沫星子?

对于二丫头靳霞,铁匠心里有底。这个孩子有点秉承她妈爱说爱唱的品性,人长得又秀气,难免叫人说长道短。她曾和她妈说过几回,那顾永年几次调戏都被她拒绝了。铁匠一想到那天晚上二丫的眼神心都要碎了,那呆呆痴痴的目光像一把割肉的刀子剜在他的心上……

“你们都别说了!”一向讷于言语的靳铁匠站起身来粗声大气地说:“咱家就是砸锅卖铁上省城,也要告到底!我就不相信这天下没有说理的地方!”

靳铁匠把决心付诸行动了。铁匠炉熄了火,昔日呼呼作响的风匣也停止了往日的啸叫,作坊里终日死气沉沉,全家人都为讨回清白奔走呼号。

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

1983年6月,仍在担任支部副书记兼五队队长的顾永年受到了处罚:由县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然而靳铁匠一家并不领情,靳家举着状纸再次走进省信访办的大门。

8月份,冒着酷暑的炎炎烈日,地市公安局派员来到嘎屯,对案件进行第二次复查。这次复查也没有什么新的收获,除了原来的那些证言证词外,只新添了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那只梅花鹿手表有了下落,靳母承认她是从顾永年手上捋下来的,不得不割爱交给办案人员;案发时那件月蓝色夹袄本没有撕坏,只扯松了一只扣子,是靳母为了夸大问题的严重性才动手把所有的扣子都揪掉;顾永年则交代他和靳霞发生关系不只是这一次,还有两次,都是靳霞主动约他去的……这些新的证据对重新界定案情性质已经无关紧要,只不过是不得不走的过场。

就在这个时候,县公安局传来消息,一个新的证人出现了。

他叫孟义增,是嘎鱼河对岸南洼子村的村民,36岁,有盗窃行为。在县局打击盗窃保卫春耕的专项活动中,此人被抓了现行。在例行的审讯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戏剧性的场面:

问:那天你到嘎鱼河到底去了几趟?

答:两趟。

问:都偷了什么?

答:两根檩条。

问:去了两趟,就偷两根檩条?

答:第二次去,发现五队更房里有一男一女在里面“呼哧”……

问:什么意思?

答:就是干坏事呗。

恰巧在审讯人员中有一位县局刑警办过嘎屯强奸案,这个情况引起了他的关注,由此案立即想到了彼案,遂加倍留心。

问:到底是什么事,什么时间,你说详细点。

答:那天晚上9点多钟……

问:哪天?年月日!

答:去年(1982年)二月,具体哪天我记不清了,大概是中旬吧。

问:接着说。

答:我二次到嘎鱼河五队更房准备再整点木头,没曾想更房里有人进去了,是一男一女,借着亮光我看到男的是队长顾永年,女的我不认识,只听顾管她叫什么“二丫”,那女的在黑影里还咯咯笑……他们在里头没完没了的,我耐不住冷,就走了,什么也没偷成……

那位有心的刑警把这次笔录作成了两份,一份用红笔圈出有关内容上交给县局,再由县局转给市局的复查专案组,作为此案与彼案的联通证据。市局专案组复查工作接近结尾,正苦于应对靳母孙巧巧的纠缠,孙巧巧指斥专案组的问话有偏向性,偏向顾永年,往靳霞身上泼脏水……

“我们的问话是有根据的……”

“什么根据?什么根据呀?”没等调查组的人把话讲完,孙巧巧就嚷了起来:“那都是顾永年他们家捣的鬼,编着瞎话整我们二丫!”

市局复查组的人也皱起了眉头:“一家人编两家人编,难道那么多人家都跟着他编瞎话?说话要有证据,如果你能拿出对方作假的确凿证据,这个案子立马就可以翻过来!”

孙巧巧笑了,还挤了个媚眼:“我们家一个外来户,哪有那么大本事哟。你们审人,要一个个过堂,不能给他们留空;一留空他们就凑一块合计坏道子呢。”

复查组的人也笑了,这个女人的轻浮无知显露无余。询问证人,哪一次不是单独进行的?如果这点常识都没有,还办什么案!

就在这个时候,县局送来了孟义增窃案笔录。重新讯问,顾永年所述果与案中情节基本吻合,而靳霞则一口否认。

有了新证据在手,靳家的辩解已经无足轻重,专案复查组鸣金收兵打道回府。

当年的11月26日,地市公安局对案件复查作出正式结论——本案构不成强奸犯罪。

第二次复查结果,使顾永年一家足足乐了半宿,次日杀了一口猪款待乡亲,还请66岁的村支部书记蒋树森拿上一块肉,一瘸一拐地送到靳家表示和解的愿望。

蒋树森说:“这事儿呀,到这就算拉倒了吧。大小都是帮孩子,人非圣贤,谁还不兴有点错。他退一步,你也让一步,往后都注意点,这事不就了结了么……”

这一次,孙巧巧没应声,是一向被人看作软弱可欺的靳铁匠横眉立目地站了出来:“我二丫的名声就值这一块肉钱?你把它拿回去!事儿不会就这么拉倒,你让他等着瞧吧!”

蒋树森接过铁匠扔过来的猪肉,站也不是走也不是:“我这一手托两家,怎么还冲着我来了?”

也许蒋树森老眼昏花,没有看到铁匠脸上正流淌着眼泪。他更不会想到,此时此刻的靳铁匠,眼里流的不是泪而是鲜血!从得知结论后的第二天,靳家就做好了破釜沉舟的准备,到北京上访,为讨还这份清白而孤注一掷!

案头上传来国务院信访局的催办函,省委书记盛怒之下,亲笔批示,并将催办函、上访信一竿子插到底,直接送达县委书记:“继昌同志:此事由你牵头,可会同信访、公安部门和乡政府一起,务必在近期解决,解决后将结果速报我处!对确有犯罪的党员干部必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省委书记的信上被笔尖戳破的地方有好几处,作书时的恼怒之情可见一斑。

县委书记自然不敢怠慢,立即落实省委指示。很快,一个由16人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进了旺旗乡嘎鱼河村。

临行前,联合调查组召开几次准备会议,研究调查方案。调查组组长、县信访办主任根据他多年的信访工作经验,认为矛盾双方必然有一方“刁”得出彩,不然不会弄到今天这个地步。他有种预感,主要矛盾有可能在顾家一方,应该以顾家为突破口。县公安局的人则认为应该以靳铁匠家为突破口,理由是靳家的人名誉丢尽,现在破罐子破摔,不见棺材不落泪。

调查实施方案的原则最终确定了下来:以顾家为突破口,突然袭击、分割包围、各个击破,决不给被调查人留下半点背后串联串供的机会。

1984年4月5日,正是嘎鱼河案发两周年纪念日,当事人顾永年和那些曾为本案作过关键性证词的村民们被以开会为名,一个一个请到乡政府招待所留置,住上单间,每日软饭热汤好生款待,只是无缘和其他人再有见面交谈的机会了。

其实,从一到招待所院子里集合起,人们从目光交流中就可以认定这次“会议”是什么内容。其中神经最为紧张的是顾永年,他不知道靳铁匠那家哪来这么大的本事会弄出第三次复查,他也不知道这些复查人员究竟是哪座庙上的神,一个个全是陌生的面孔。想问问乡里的干部,一个个都成了锯嘴儿的葫芦——根本没人回答。每天除了谈案子的情节外,余下的时间就是在自己的房里写材料。好在那些曾为自己作证的村民们都历经两次查证考验,第三次同样也不在话下,问来问去,还不是那点事,就是软磨硬泡,也早晚得把他们泡回去……

顾永年和他的证人们有着足够的耐心,翻来覆去,覆去翻来,说来说去,与原来的口供和证词如出一辙,让调查组的人每天就像在读一篇情节相同乏味的小说。

两天过去了,五天过去了,七天过去了,调查组的人丝毫没有表现出要结束的意思。

这是顾永年没有想到的事,联合调查组的耐心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预料!

顾永年和他的证人们整整扛了13天!

就在第13天夜里,住在21号房间的顾永年上厕所,路过25号房间向里投去了一个小纸团,那个房间里住的是孟义增。纸团上写着“千万别交代!等完事后我给你再弄三袋水泥,保证说到做到!”

这个纸团理所当然地被监视人员秘密截获。

县信访办主任大喜过望:“缺口打开了,顾永年这小子先扛不住了!就从他和孟义增这张纸条上开刀!”

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实施方案无疑是正确的。他们从这张纸条入手,先后突破了孟义增、顾永年、黄志学、李守珍等人,又顺藤牵出一串在此案幕前幕后活动的人物。

这次复查表明,顾永年等人泼在靳霞身上的所有脏水都是经过精心谋划过的,都是有目的的造谣和陷害,为的都是一个目标——掩盖顾永年的强奸犯罪行为。

在仅有49户人家的嘎屯,居然有半数以上的人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为强奸犯罪作假证的行列,这50%不能不说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1984年9月1日,顾永年、孟义增、黄志学、孟广琴等人被正式逮捕。

同年的12月11日,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顾永年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孟义增犯盗窃罪、伪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黄志学犯伪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孟广琴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顾良材犯伪证罪,因已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邵桂芝犯伪证罪,有自首行为,免予刑事处罚;另有李守珍、孟华顺等数人犯伪证罪或参与伪证行为,情节轻微,分别免予起诉、具结悔过或训诫。

对法院的判决,没有人不服,没有人上诉,判决一次生效。

一宗情节简单的案子前后三次、历时975天查证处理,终于在人民法院审判厅的国徽下正式画上了完整的句号。此时此刻,一系列犯罪的人、违法的人、嗜好口头传播隐私的人以至受害人的心态虽说各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在这两年半多的时间里,都像是从一场浑浊的噩梦里走过来,有一种恍若梦醒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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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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