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历史上有哪些奇葩的法律规定?

隐史集萃 2021-12-14 21:42:03

中国古代

1、商朝: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凡是把垃圾倒在公共场合的砍手!

2、西周时期:同姓不可以结婚。

3、秦朝:法律规定,男性身高低于1.52米,女性身高低于1.52米,不负刑事责任。

4、汉代:法律规定,三人以上没有合理的事由聚在一起饮酒的话,要罚款。

5、隋朝:法律规定,科举退学的考生必须喝一升墨水,如果卷轴是潦草的,也必须喝一升墨水。

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

1.男人被允许与女仆和奴隶发生婚外情,但花心的女人将被捆绑并与他们的情人一起扔进幼发拉底河。

2.若有人控告他人,控告人需要到河边跳入河中,若沉入河中,控告人将占有他的房屋。但如果河水证明被告人无罪(没被淹死),那么提出指控的人将被处死,而跳入河中的人将拥有属于他的指控人的房屋。

3.如果一个男人殴打一个自由出生的女人,使她失去未出生的孩子,他应为她的损失支付十舍客勒(大约两个金镯)。如果女人死了,男人的女儿就会被处死。

4.儿子打父亲,他的手要被砍断。

5.如果有人同意他人耕种田地,给他种子及耕种工具,如果他人偷了谷物或植物,他的手应被砍掉。

古代罗马共和国

1.十二铜表法规定对于刚出生的畸形婴儿,应立刻杀死!

2.罗马法律规定将任何唱关于他人的笑话或嘲弄歌曲的人判处死刑。

3.因雷击而死的人不得安葬。(罗马人相信雷击是罗马众神之王朱庇特的行为。他们认为如果一个人被雷击中,并不认为是坏运气,而是代表朱庇特的愤怒。)

4.父亲有权杀死女儿的情人。

5.父亲允许将亲生儿子卖为奴隶(古罗马的父亲,有权将自己的孩子卖给他人作为奴隶。)

6.有自杀倾向的人可以向参议院申请许可

如果病人想结束他们的痛苦,他们会鼓励别人给自己下毒。虽然许多公民可以奢侈地决定自己的命运,但这种选择仅限于士兵、逃犯和奴隶。

士兵和奴隶是帝国的宝贵财产。然而,罪犯在被定罪之前是不允许死亡的,因为在此之前,王国不能合法地没收罪犯的财产。

如果他们的奴隶结束了他们的生命,他们将全额退款给业主。在某些地区,人们甚至可以正式申请自杀。一个抑郁的人可以提交一份请愿书,要求允许死亡。 如果参议院同意,他们就会得到一瓶免费的毒药来结束他们的生命。

7.父亲有权合法地杀掉他们全家(古罗马的早期,父亲被赋予了对家人的绝对权利。)

沙俄

沙皇彼得大帝在位期间征收胡须税,实际上使大多数人留胡须是非法的。那些有能力支付胡须税的人会得到特殊的胡须令牌,证明他们可以保留胡须。那些付不起税款或在被要求时无法出示胡须标志的人可能会被警察拘留并在公共场合强行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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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