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副厅长:升官收到装2颗子弹的信封,落网告杂志"侵权"获6万赔偿

永旋说财经 2023-04-08 22: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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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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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的某一段时间,这名女官员的家人们在出门的时候总是低着头。

关于她——尚军,有着许许多多喧嚣至上的传言。

其中最令他们抬不起头来的,莫过于那些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作风问题”。

相关的报刊杂志已经在太和县出现了,他们总是赶在第一时间跑去购买一空,但是这对于流言的精彩程度和传播度没有任何影响。

即便是罪犯,其人格和名誉也应该得到保护

尚军是安徽省原卫生厅副厅长,因为贪污受贿以及其他违法行为而被组织查处,调查审判后,尚军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图为尚军

在一审宣判后,她的认罪态度非常好,并未提起上诉,但是没过多久,她因为另一件事再次走上法庭,而这一次她是原告方。

当尚军被审查羁押后,很多新闻媒体都报道了这件事,其中湖北的一家杂志也刊登了与之相关的文章。

这家杂志就是被尚军告上法庭的被告方,当时,它所刊登的一篇文章与事实严重不符,严重侵害了尚军的名誉,于是她便一纸诉状将之告上法庭。

2007年5月,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宣布了这一案件的判决,最终这一媒体要书面向尚军赔礼道歉,并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

虽然尚军当时提出的赔偿是32万元,但是就这一判决结果来看,尚军胜诉。

在打赢这场官司之后,尚军并未就此偃旗息鼓。

她再次起诉了刊登于杂志上的那篇文章作者张国华,要求对方赔偿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那么,这位作者到底在文章里写了些什么?

这篇文章的名称叫做《傍上两个“副省”,为何保不住她的亨通仕途》,在这篇文章中,作者称尚军以色谋权,与自己的两个上级领导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文章中,作者言之凿凿的确定,尚军是利用自己的身体来换取加官进爵,而且对其中的诸多细节描写的非常详细。

这篇文章一经刊登,就被多家媒体转载,在许多关于尚军的文章或者报道中,她都成为了一个依靠出卖色相而获得飞速提升的女官员。

近些年来关于贪官污吏被查处的通报已经屡见不鲜。人们常常会发现,在相关的新闻媒体报道中总有一些桃色故事。

而这样的故事往往是人们所关注和乐于谈论的,就这样,不管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样。

这些绯色信息很快就会满天乱飞,以至于越传越夸张。

现在很多被查处的女性官员,都与性丑闻联系在一起,但实际上其中的一些内容是被夸张放大了,甚至有一些是纯属虚构。

尚军在被组织调查后,发现她的确是有贪污腐败的罪行,但实际上她所贪污的数额与其他落马的巨贪相比并不算特别大。

但是在她身上有许多媒体用来大做文章的“点”:尚军曾经离婚再婚,与她关系密切的另外一名贪官贪财好色。

这一切被媒体加以放大发挥以后,尚军“权色交易”似乎已经成为板上钉钉的事实。

尚军在官场苦心经营多年,她当然十分关注自己的形象问题,即便是因贪腐落马,她也不愿什么污水都往自己头上泼。

所以,在被调查期间这些莫须有的桃色丑闻令她痛苦不堪,她的家人也因此遭到了很严重的负面影响。

实际上人们关注的焦点应该放在这些问题上:她为何走上这样一条路?

是什么时候开始腐化变质的?从尚军的贪腐之路上,人们又该吸取什么教训?

令人匪夷所思的升迁之路

尚军(安徽)出生于1954年——参考她受审时的材料。

她出生于干部家庭,父亲曾经当过太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干部。

尽管如此,尚军的童年生活过得还是十分拮据。

因为家里孩子多,所以家庭经济压力大,所以她从小就在帮着家里干活,喂猪、养鸭子,用以挣钱补贴家用。

1970年,尚军开始工作,最初她只是县食品厂的一名普通工人,两年后她被调入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当上了一名负责文件档案等内勤的女警。

这对于尚军来说是个非常不错的进步,不但不需要再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也比以前要体面的多。

尚军工作十分努力,而且当时也没有任何其他心思,即便是拿到了破货的赃款,都会全部登记后上交。

她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扑在了工作上,自然也就得到了回报。她陆续被评三等功、二等功,在1980年被提拔为水上派出所的副指导员。

除了工作上十分努力,尚军还花了很多心思来钻研人际关系,特别是和领导之间的关系。

那时尚军已经结婚,但是一有空闲,她都会跑到领导家里去,有时候送点吃的,有时候去帮着干点活,她嘴也很甜,总是笑眯眯地称呼领导们为“叔叔、阿姨”。

尚军曾经想要通过婚姻关系让自己更上一层楼,还专门托人给她介绍一位领导家的孩子,不过最终这件事没能成,就这样一直拖到1979年她才结婚。

彼时尚军25岁,虽然现在看来还是10分年轻的姑娘,但是在当时25岁结婚已经是很晚的了。

1984年,一纸调令让很多人对尚军刮目相看——她被调入太和县法院担任副院长(时年27岁)。

这个职位调动显得十分突兀,因为尚军既不是法律专业的专科出身,就连学历也仅仅是文革时期的初中生。

而她这次工作调动,得益于当时县政法委书记张西德的推荐。

尽管是领导发了话,但是当时单位内部的很多人对此仍然心怀不满,他们认为这是因为尚军的公公当时是县委常委。

好在当尚军走马上任以后,工作仍然兢兢业业,所以很多人慢慢的也打消了自己的偏见。

1986年,按照国家规定,身为县法院副院长的尚军成为正科级国家干部。

1988年左右,他她再次让大家大吃一惊,身为一个正科级的法院女副院长的她,和当时的公安局局长竞争起了县委常委的职位!

不过这一次竞争以尚军的失败而告终,但是她在领导们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却没有因此而磨灭。

他们都认为尚军是一个能吃苦而且有能力的好干部,其中一位县领导还当众表扬过她。

在升职这件事上,尚军可谓是不遗余力,她抓住每一个机会努力向上爬。

当时县法院因为一次关于住房的违规操作而被告发,法院院长受到处分并于1990年5月被调走。

而同样参加了这次违规操作的尚军却官升一级,成为了法院的院长。

此后尚军开始用各种方法展现自己的能力和业绩,她在县政府大楼组织安排了一次展览。

这次展览搞得声势浩大,不但邀请了县委和市委的主要领导,还邀请了全省法院系统的兄弟单位过来参观交流。

这次展览给阜阳地委的领导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他们对尚军赞不绝口。

接下来的一桩“子弹事件”更是让尚军“工作勤恳”、“铁面无私”的形象立得更加稳当了。

彼时,在担任法院院长的尚军办公桌上突然出现了一个信封,而信封里居然装了两颗子弹!

这件事在当时引起了领导的高度关注,尽管公检法系统都抽调了人员来专门侦破此案,但是仍然没有查到什么结果。

后来人们才意识到,这件事似乎是一个尚军再次上升的好机会。

1992年初,尚军成为了富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连接三次工作调动,每一次都让人们大跌眼镜,尚军在工作调动这件事上犹如神助。

但与此同时,她的家庭和婚姻却并不和谐,这一点也成了尚军桃色绯闻的一个源头。

而且自从她成为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尚军便开始收受贿赂,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再也没有办法回头。

法律的公正性

尽管尚军一再升职,但是这对他们夫妻的关系并没有什么帮助。

第一任丈夫,曾经是水上派出所的同事,当时关系还不错。

但是随着两人工作的变化,尚军越来越热衷于搞人际关系,他们之间也就渐行渐远。

特别是在担任县法院副院长后,尚军常常外出应酬,关于她的各种风言风语,自然也传到了前夫耳中,两人关系越发恶劣。

在那个年代,一个离婚的女性政府官员在名声上并不好听,所以尚军其实并不愿意和丈夫离婚。

但是到了1996年,他们的婚姻关系已经无可挽回,只能办理了离婚手续。

调到阜阳工作之后,尚军有些飘了,手中有了权力,来求她办事的人自然也就多了,尚军没能控制住物质的诱惑,开始收受贿赂。

在她被调到阜阳工作时,她推荐了原先的县法院副院长李某担任院长。

后来李某又再次在她的“帮助”下进一步升职,为此李某在1993年给她送上了“感谢费”1万元尚军坦然笑纳。

1996年,李某再次送上人民币1万元,请尚军帮忙处理自己违纪的事,她再次接受了。

1992年9月,尚军收下刘某2000元并答应帮忙安排工作。1995年6月,尚军为一位同事的女儿工作安排也出了不少力,收下了2000元现金。

很多托尚军办事的人都知道,只要她收下了钱就一定会去帮忙,她觉得自己应该“讲义气”。

这听起来多少有些讽刺,多年来在法律系统的工作经验并没有让尚军有严格的法律意识,反而让她觉得手中的权力可以用来做人情、搞关系。

今后来的查证,尚军收受贿赂90多万元,其中最多的一笔为30多万,而最少的就是2000元,由此可以看出,她几乎是来者不拒,人家给多少她就拿多少。

1995年,她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转正为院长,1997年,她又成为阜阳市副市长,此后先后担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以及市委副书记。

纵观她的升迁之路,也难免人们起疑心,如果没有依靠权色交易,那么她到底是怎么升迁的呢?

与尚军共事过的人大都认为,她的长相过于一般,对于那些喜好女色的领导并没有吸引力。

很有可能是因为当时的女性政府官员较少,而国家又明确规定了各级领导班子中的女性比例。

另外尚军与几位女性领导的关系相当好,这可能也是她多年来热衷于搞人际关系的积累,最终在她的生升官道路上添砖加瓦。

另外,尚军对于升官有着强烈的追求,她之所以大花心思去搞人际关系,主要就是为了结识那些能够帮得上自己的人。

只要能够满足这一点,她自己的婚姻也可以作为筹码。

1996年,离婚后的尚军与另一位副厅级干部汪某再婚。

据说这桩婚事也更偏向于双方为了自己仕途的一种合作关系,介绍人是当时的省委某一位高官。

尚军苦心经营多年,一边找人“帮忙”,一边收下钱财为别人“帮忙”,虽然官职不断上升,但是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最终被查处判刑。

2005年4月,尚军被任职为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2006年她就因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

在她被调查期间,由于某杂志所刊登的文章,她被人们认为是依靠出卖肉体换来的晋升。

这让尚军痛苦不堪,她知道自己违反了党纪和法律,但是对于无中生有的流言还是应该诉诸于法律。

一方面,在所有的犯罪行为被调查清楚后,尚军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另一方面她状告某杂志胜诉,对方被判赔偿6万元并公开道歉。最终能够保护她声誉的,还是只有法律。

尚军的案件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正性,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

她自己因贪污受贿违反了法律当然要受到惩罚,但是一些媒体为了博人眼球胡乱夸张、虚构一些情节,这点也值得人们反思。

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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